银行理财新规短期影响有限,长期有利于银行业发展
◆ 理财新规的核心内容
理财新规的核心内容要求:理财产品应与投资资产一一对应,无法完成对应要求的产品,在2013年底之前参照自营贷款计提资本;充分披露理财产品各项信息;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各类绕规模的信贷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从理财新规的内容看,监管层出台新规定的动机在于规范银行理财市场运行而非整顿银行理财市场。理财产品与投资资产的对应要求针对的是过去资产池的明显弊端,禁止银行为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提供担保,从而避免银行承担额外的风险。此外,“35%”的要求实质上意在规范小银行高成本发行理财产品的现象,而考虑到银行业的庞大总资产规模,“4%”的要求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所以,监管层明显在于规范银行业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防范银行业理财产品市场的风险,从而有利于银行业理财产品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 理财新规的影响分析
从短期看,理财新规对银行的理财业务收入会产生影响,但是影响非常有限。理财产品业务收入占银行总收入比低于5%,清理规范对收入影响有限。整体来看上市银行理财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都在5%以内,低的甚至不足1%。因此,银行理财业务整治对银行收入本身的影响十分有限,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发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其他创新中间业务来缓冲。
2012年上半年部分披露数据的银行理财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2013-2017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前瞻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从长期看,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其中理财产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的占60%以上,债权类项目类融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资产、银信合作等)占25%左右,高收益型权益类资产占10%左右。据此,按照债权、权益类投资占40%的上限计算,“非标债权”约为2.8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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