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互联网背景下智能电视土豪们纷纷做朋友
“电视厂商+网络视频企业”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就是TCL与爱奇艺的合作。2013年5月,百度宣布3.7亿美元收购PPS视频业务,并将其与爱奇艺进行合并。合并后的爱奇艺兵强马壮,已经具备与优酷土豆叫板的实力,只是缺少了部分UGC业务而已。TCL与爱奇艺合作,很好地完成了优势互补。TCL遍及全国超过4000的服务网点和300多个坐席的呼叫中心,解决了京东商城遗留给TV+的线下难题。而后期内容运营广告收入中,爱奇艺将与TCL进行分成,很好的弥补了TCL在智能电视硬件上低价的利润缺失。
“电视厂商+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创维电视与阿里巴巴的合作,联合推出多款互联网电视,其中一款42寸液晶电视的售价低至1999元,刷新了这一波智能电视的低价纪录。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主导地位毋庸置疑,此举进入智能电视无疑是看中了电视互联网中的电子商务消费潜力,积极布局终端用户。而创维在阿里巴巴的支持下,发展智能电视也底气十足。
“电视厂商+互联网视频牌照商”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是康佳与CNTV的合作,
就目前智能电视的发展模式来看,华数、乐视、小米选择了全产业链模式,即在智能电视硬件、视频内容及平台运营都独自占有。进一步来看,华数本来就是互联网视频牌照商、乐视本来就与华数合作发展网络视频业务、小米则与CNTV这家网络视频牌照商合作发展视频内容。就渠道而言,现阶段上述几家均采用的是线上渠道,作为大体量、一次性购买更换周期长的电视而言,线上遗留给线下的问题尚未有足够的准备。传统电视厂商无论与哪种类型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在线下渠道都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此外,传统电视厂商在电视硬件上多年的积累也是互联网企业无法比拟的。在与互联网土豪们合作之后,如果传统电视厂商的硬件利润得到很好的弥补,那么传统电视厂商与互联网土豪们的合作将会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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