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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互联网背景下智能电视土豪们纷纷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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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0-18 15:22:55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E1160G0

“电视厂商+网络视频企业”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就是TCL与爱奇艺的合作。2013年5月,百度宣布3.7亿美元收购PPS视频业务,并将其与爱奇艺进行合并。合并后的爱奇艺兵强马壮,已经具备与优酷土豆叫板的实力,只是缺少了部分UGC业务而已。TCL与爱奇艺合作,很好地完成了优势互补。TCL遍及全国超过4000的服务网点和300多个坐席的呼叫中心,解决了京东商城遗留给TV+的线下难题。而后期内容运营广告收入中,爱奇艺将与TCL进行分成,很好的弥补了TCL在智能电视硬件上低价的利润缺失。

“电视厂商+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创维电视与阿里巴巴的合作,联合推出多款互联网电视,其中一款42寸液晶电视的售价低至1999元,刷新了这一波智能电视的低价纪录。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主导地位毋庸置疑,此举进入智能电视无疑是看中了电视互联网中的电子商务消费潜力,积极布局终端用户。而创维在阿里巴巴的支持下,发展智能电视也底气十足。

“电视厂商+互联网视频牌照商”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是康佳与CNTV的合作,9月2日联合推出的KKTV在京东商城上线。CNTV是目前我国具有互联网视频牌照的九家企业之一,申请主体为中央电视台,集成播控平台是央视国际,内容合作方包括中国华录、腾讯等,可谓大有来头。康佳在智能电视运营内容方面没有选择网络视频企业而是直接选择牌照商,其目的或许是独享后续广告收入、付费收入及增值服务收入,而不再给网络视频企业分红。

就目前智能电视的发展模式来看,华数、乐视、小米选择了全产业链模式,即在智能电视硬件、视频内容及平台运营都独自占有。进一步来看,华数本来就是互联网视频牌照商、乐视本来就与华数合作发展网络视频业务、小米则与CNTV这家网络视频牌照商合作发展视频内容。就渠道而言,现阶段上述几家均采用的是线上渠道,作为大体量、一次性购买更换周期长的电视而言,线上遗留给线下的问题尚未有足够的准备。传统电视厂商无论与哪种类型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在线下渠道都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此外,传统电视厂商在电视硬件上多年的积累也是互联网企业无法比拟的。在与互联网土豪们合作之后,如果传统电视厂商的硬件利润得到很好的弥补,那么传统电视厂商与互联网土豪们的合作将会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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