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0年3月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解读 新一轮市场制度改革开始
2019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证券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证券法共14章,含226条。新证券法从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等方面对证券市场各项基础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历时六年,四轮审议,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修订事关亿万投资者切身利益。
新《证券法》在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大幅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它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此外还压实了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
新证券法的出台,一大重要意义是,使得注册制不仅只在科创板试点,还有了在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快速推广的法律依据。有了注册制的助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行、定价等环节开始真正走向市场化。
1、“证券”的定义扩容
新版《证券法》中,对于证券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其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本法中将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列入了证券定义中,但将证券衍生品如期货、期权等从新《证券法》中剔除。
2、证券发行采取注册制
新证券法中最重点的部分便是在证券发行时采取注册制,不再采用核准制,要求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完善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程序;并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也大幅度简化;修订后的《证券法》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3、新增上市披露专章
新《证券法》新增了上市披露专章,以完善和改进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新的上市披露专章中,最主要的内容有: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明确信息披露原则,增加应予以披露的信息范围,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4、新增投资者保护制度条目
新版《证券法》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的条目,条目中明确将体系化构建投资者保护机制,重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大力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新增违反投资者保护规定的罚则。
5、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加大
新《证券法》按照顶层制度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并提升了证券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包括披露虚假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6、退市制度调整,取消暂停上市制度
原《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规定了股票、公司债券先暂停上市、后终止上市的程序,并具体规定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情形。
新《证券法》新增第四十八条,不再规定具体的终止上市情形,改为由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作出规定。同时,取消了证券暂停上市制度,对于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2020年12月31日晚,围绕《证券法》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
未来,证监会将继续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加快制定相关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问责,推进《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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