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国富优先” 还是“民富优先”?
目前各地都在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地方政府工作导向的变化,由GDP导向转向国民收入导向。这就涉及一个问题,是政府收入优先,还是居民收入优先。简单些说,就先国富、民富谁更优先。
毫无疑问,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强民富是基本方向,国富、民富都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两个都重要,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要探讨的是谁先谁后的问题。
千百年来,围绕国富民富孰轻孰重、谁先谁后,中国古代、近代哲人和统治者一直有争论。多数观点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民富优先。荀子曰:“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富国必要先富民。只有国民富裕,才有税收充足、需求旺盛,进而国力强劲。就是说,只有富民,才可能有真正的富国强国。然而,在历代统治者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往往不能很好地处理好国富与民富的关系。
一般来说,在私人产品严重短缺、多数社会成员处于绝对贫困的阶段,实行国富优先发展有其必要性,因为它可以使国家快速强大起来,迅速改变社会的贫困状态。但是当社会总体上解决了贫困问题,温饱有余,开始进入相对富裕阶段的时候,公共产品短缺就成为突出的矛盾。这时候,就应该适当进行战略的调整,由国富优先转为民富优先。
改革开放以来多少年,我国的GDP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都远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政府收入对居民收入的提高有挤出效应,即实施的是一种“国富优先”的战略。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由国富优先转为民富优先的时代。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从国富的角度看,中国的多项指标都非常可观——世界二经济体、第一工业国、第一贸易大国、第一外贸顺差大国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但是,如果从民富的角度看,中国的多项指标又是差强人意甚至全球落后。比如人均GDP、人均国民收入、基尼系数、人类发展指标、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房建设等都不能与世界第二经济体的身份望其项背。调节分配关系,增加百姓收入,成为最热门的话题。
一国财富由居民收入、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三部分构成。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世界第一经济体的大国地位指日可待。随着GDP蛋糕越来越大,财政收入也在水涨船高。但就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相比而言,两下的增幅差距过大。资料显示,近十几年来,居民收入占中国国民总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政府、企业比重则不断上升,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财富分配出现严重的失衡。耶鲁大学华人教授陈志武的研究表明,“从 1995 年到 2010 年,如果把通货膨胀的影响去掉,政府预算内财政税收在这15 年里翻了 10 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去通胀大概只增长了 2.2倍”。这一分析,固然可能有夸大的成分,但也从一定程度上,透出了中国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失衡的严重性。
政府收入和居民收入两者之间有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民创造的财富朝政府这边倾斜,老百姓得到的收入就要少一点;反之,砝码往居民这边倾斜一点,政府收入相应就少一点。当然,理论上讲,政府财政收入最终也是都用在为老百姓办事上,从实际情况看,为解决公共产品短缺问题,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确实有了很大改善。但也要看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也有许多浪费的现象,而且使用不规范、不透明、不理性的行为颇多。
一个社会的进步最终取决于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倒挂的情况,造成了三大问题:经济高增长,老百姓收入没有高增长;经济高增长,就业没有高增长;经济高增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却不提升。进而,国家生产力增长快于民众消费能力的增长,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使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国富民不富,居民收入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背离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目标,影响居民公平预期,影响社会稳定。这样,国富,然而民未必富,国也未必强,而且隐患丛生。
从长远的角度看,国家的富强必须建立在人民富裕的基础上,这样的富强才是真正的富强、可持续的富强。国家是一条大河,百姓是无数小河,大河固然重要,但国家是由众多百姓组成的,国家和百姓是“源”和“流”的关系——小河是源,大河是流,小河有水,大河就会波澜壮阔;小河无水,大河就会干涸枯竭。所以,只有百姓富足起来,才能给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税收;百姓的生计枯竭了,国家的收入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民富优先”战略契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中国经济步入发展新常态,经济社会步入调整期时,经济发展速度慢下来了,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扩大国内消费,而这就必须先让人民富裕起来,这也应当是将改革发展成果还于民的时候。“十三五”时期,提出实施“民富优先”战略,实现由“国富优先”向“民富优先”转型。要记住,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情况下,在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以及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调节国家(政府)与百姓的收入分配关系。
所以各地在研究“十三五”规划时,切不可忘记提高居民收入这篇大文章,真正做到“国富优先”向“民富优先”转变。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要把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成为“十三五”谋划的重要问题。
从国民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居民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于初次分配,而合理调节初次分配,则是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快速增长的中心环节,因此在规划中强调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另外,由于长期以来,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比重过高的问题一直存在,在“十三五”时期,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也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从调整不同人群收入的角度来看,总体思路应该是“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整高收入者收入,重点在扩大中等收入者规模和比重。
同时,在规划设计中,要建立有利于民富发展的制度安排,加快构建“藏富于民”的体制。比如,合理控制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构建社会成员共享国民财富的机制,使社会财富真正惠及全体公民;保护居民财产,建设财产性收入的制度基础,尤其是让农民可以分享农村集体财产权益和土地流转的增值收益;创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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