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注册制改革在即 招股书商业价值一触即发
律师有望主笔招股书 律所业务量恐倍增
早在去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中国证监会就曾明确提到,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如今,注册制被正式提出,究竟由谁来主笔招股说明书,也再次进入资本市场的讨论话题中。
在美国的注册制体系下,证券发行过程中,券商更多是在承销阶段发挥作用,而招股说明书则完全由律师来完成。而且,律师主笔招股书已是国际惯例。
前瞻投资顾问认为,随着国内发行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度,市场化选择的价值将日益凸显,当前愁审不愁销的发行状态必然会打破,券商越来越需要关注和提升的是承销股票能力,而耗费较多时间和工作量的招股书,由律师主笔的可行性也会将大大增加。
如果在注册制的未来,律师主笔招股书能被引入到国内,那么,律师在IPO项目中的价值无疑将得到显著提升,作为IPO三大中介机构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业务量将倍增,由此也将带动IPO产业链格局的变化,其中蕴藏的商机无疑令人遐想。
曾参与过300余家拟上市企业招股书研究编制的IPO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认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证券市场应该由市场主导。如果注册制能够在中国市场顺利落实下去,各项配套措施也能相应到位,那么,只要用数据、事实等形式,将发行人客观真实地呈现在招股说明书中,让招股说明书彻底回归它的本质功能,新股发行就能逐步走向市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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