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国际丢执照:29家企业恐受牵连
4月4日,证监会刚在其每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关于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新规,稍后就有中介机构“踩地雷”。
财政部、证监会日前宣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未通过专项检查,已收回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证书,终止其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IPO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主要为拟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前细分市场研究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认为,会计师的作用相对独立,其作用主要是财务审计,另外还要对公司的盈利预测以及内部控制出具专业意见,因此其重要性仅次于券商。为上市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均必须具备证监会颁布的证券从业资格。
所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没有证券期货资格,就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了,无论是IPO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公司,都不能再做审计了。
中审国际丢执照:3家IPO候审企业恐遭不测
2013年5月,按照财政部和证监会相关要求,拥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了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监管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中审国际2012年末净资产为负,不符合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的设立条件。而另一家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对该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中审国际通过调整单边挂账、冲销其他应付款等方式将2012年末净资产由-643.98万元调整为965.91万元,调整额高达1609.89万元。其中情况属实、依据充分的调整额仅624.8万元,所以合理调整完毕之后净资产仍然为负。
最终,中审国际不得不上交了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证书,终止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上文提到的华寅五洲也因为对中审国际审核“把关不严”、独立性存在缺陷等因素遭到财政部和证监会的责令反省,并需要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所谓“独立性缺陷”,是指华寅五洲在对中审国际做出审计时双方已经在商量两家的合并事宜。目前,两家已经合并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五洲由此受到“波及”。
受此牵连,由中审国际以及华寅五洲负责IPO审计工作的3家IPO候审企业可谓岌岌可危。
拟登陆中小板来自厦门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国金证券保荐,目前正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其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由平安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创业板,目前正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属于专用设备制造,其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另一家创业板排队企业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太平洋证券保荐,其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通过发审会。如若受此影响要中止审查,可谓损失惨重。
除了目前正在排队的3家公司之外,还有至少26家上市公司可能将因此受到牵连。Wind资讯统计显示,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有26家。
证监会: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首发上市实行保荐制度,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承担保荐责任,保荐机构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有进行核查的义务。审核过程中,对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更换的,按照上述归责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如下:
1、在审首发企业,包括已过发审会的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一律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2、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律师、会计师的,更换后的机构或个人需要重新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保荐机构应进行复核。如保荐机构认为新出具的文件与原机构或个人出具的文件内容无重大差异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如保荐机构认为有重大差异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通过发审会的,需重新上发审会。
3、审核过程中,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的,保荐机构及所涉中介机构均应就其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如复核后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已通过发审会的,可不重新上发审会。
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签字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律师执业受限制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实施完毕之前,不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4、在审首发企业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原签字机构和个人需出具承诺,对其原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其出具的文件存在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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