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度中国IPO被否原因分析报告
二、政策的变化
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以市场化、法制化为导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主体责任和职责。
《意见》的推出,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体现了监管部门加快实现监管转型、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初衷。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意见》要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从发行申请文件提交之日起,发行人相关信息就不得随意更改,中介机构即需要对所披露的信息负责。这一规定将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从而约束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大中介机构的违约成本和惩罚力度,也将大大遏制中介机构突击申报的冲动。
此政策对招股书作假的杀伤力比较大。因此企业面对新政时需要与中介机构一起严格把关招股书的内容,防止因信披时间的延长而导致过会风险的增加。
如在招股说明书、公司年度报告等任何公开信息披露中引用本篇文章数据,请联系前瞻产业研究院,联系电话:400-068-7188。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
前瞻经济学人
专注于中国各行业市场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等。扫一扫立即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