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度中国IPO被否原因分析报告
四、未雨绸缪赢在IPO
面对日趋严格的过会审核标准,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应该未雨绸缪,提前做出相应调整。
1、加大盈利能力的解释说明力度
发行人应努力做到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如存在毛利率与收入增长速度与同类上市企业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况,发行人应努力完善相关信息披露。
2、科学设定募投项目
企业应高度重视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发行人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3、尽快弥补独立性漏洞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示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生产型企业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配套设施,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发行人最好不要同时聘请具有股权控制关系的保荐机构和直投机构。
4、高度重视规范运作
企业应高度重视规范运作,建立严格的公司内控制度。从公司的改制设立、历次公司股权变化、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资产收购等方面自觉做到规范运作,还要认真遵守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5、提高财务与会计处理质量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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