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式”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亮点解读
2013-06-27 14:03:38 责任编辑:王逸之 来源:前瞻网
亮点五:预披资料需动态更新
方案: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并且,发行人自取得核准文件之日起至公开发行前,应参照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修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补充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数据,更新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如果申请材料出现自相矛盾、前后有差异等情况便中止审核,并对保代停牌一年;如果申请文件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证监会将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并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该发行人将被市场禁入三年,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前瞻解读:IPO申报材料从预披露到发审过会,再到拿到发行批文并最终启动发行程序,这个过程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甚至更长。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而此番证监会计划将预披时间提前至证监会正式受理后,显然已是信披的极限预披时点了,势必利于降低企业业绩变脸风险,增强证券市场透明度。
其实,在郭树清时代,企业申请IPO的招股书预披露时间已经由原来的发审会前5天提前至发审会前30天,该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在公众和媒体的广泛监督下,已有很多拟上市公司的问题被频频曝光。那么一旦预披时间再度调整,在震慑企业造假,严格把关拟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等方面,无疑具有相当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证监会也拟强化惩罚力度。尽管部分市场人士觉得处罚力度过于“温柔”,但改革终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此外,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6月17日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强调,今后要进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具体来讲有几条措施:一是辅导要公开,辅导机构网站披露进展与工作报告;二是受理即披露,不得随意修改且一受理中介机构就承担法律责任;三是上会前就抽查工作底稿。
对于“上会抽查常态化”,拟IPO企业也尤为值得关注。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指出:“虽然数量不会太大,但就目前形势看会有非常大的意义。证监会将对如何开展抽查出台专项规定,基本的设想是比照今年财务核查的做法,在每个月初提供一个即将上发审会企业的名单给证券业协会,由协会来组织抽签,抽查完之后企业才能上发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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