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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事件反思

 2012-04-25 11:03:01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4月15日“毒胶囊”事件曝光,药厂采购毒胶囊产品涉及9个药厂生产的13批次药品,涉及企业包括海外制药、四川蜀中、修正药业、通化金马等。“毒胶囊”事件立即引发了市场的极大震动。

4月15日“毒胶囊”事件曝光,药厂采购毒胶囊产品涉及9个药厂生产的13批次药品,涉及企业包括海外制药、四川蜀中、修正药业、通化金马等。“毒胶囊”事件立即引发了市场的极大震动。

公众期待一个让人信服的说法

新华时评认为,此次事件中,有关地方部门行动迅速,毕竟只能算亡羊补牢之举。在鼎沸的民声中,如何举一反三,彻底杜绝类似事件,公众期待相关部门有个让人信服的说法。

近年来,社会反响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少都是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才纷纷出面进行查处的。这种现象暴露了地方监管部门难以推卸的失职问题。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问责情形、方式和适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我国一些地方和领域长期存在“多龙治水”和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轻问责、难问责、不问责现象时有发生,问责机制的实施被打了折扣,使部分地方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得过且过。这是“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等难以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件发生后的查处和问责力度都不应偏废,只有这样才能使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做到有责必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后来者对职责心存敬畏,才能真正减少和杜绝此类事件。

毒胶囊”事件该反思的还有谁?

从硫磺熏制生姜是行业“潜规则”,到潲水油炼制食用油成油脂行业“潜规则”, 再到这次有毒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成这该行业的“潜规则”,我们不禁想问,到底有多少“潜规则”在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在种种“潜规则”下,谁又能是幸存者?那些生产有毒药品胶囊的人,敢说自己不生病不吃药?那些用硫磺熏制生姜的人,能保证就不会遭遇到地沟油?在“潜规则”下,人人都是受害者。

面对“毒胶囊”事件,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这个业内公开的“秘密”能为害如此之久?除了归咎于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和法律制度的漏洞外,公众自身是不是也有值得

“毒胶囊”的政治经济学解读

东方网评论称,制售假药具有跨地域特征,在“毒胶囊”事件中,工业明胶来自河北,胶囊生产地在浙江,成品则销往吉林、四川、青海等地药厂。要打击这类具有流动性和隐秘性的违法行为,必须由各地药监部门共同调查和联合执法,这需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成本。

令人遗憾的是,调整省以下垂直管理恰恰使这种跨地区合作成为不可能,因为在人事权和财权都实行属地管理的制度安排下,打击制售假药成为“公地悲剧”,理性的地方政府会产生成本外溢的机会主义心理。反思的地方?“毒胶囊”事件中,如果生产“皮革明胶”和“有毒胶囊”的不法企业的员工们,能有人站出来揭发“潜规则”,让“潜规则”暴露在阳光之下,“毒胶囊”还会存在如此之久吗?

新华网文章称,在一个共生社会,每个人都应坚守道德底线和商业伦理。面对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潜规则”,如果每个知情者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潜规则”的受害者,下一个或许就轮到你。面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潜规则”,每个人都有义务说“不”!

企查猫

经济学理论认为,需求决定供给。假如没有下游药厂的需求,也就不会有上游企业制售“毒胶囊”的行为,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于是有人会问:作为暴利行业的代名词,为什么药厂会为了节省一点成本而甘愿冒制售假药的风险?!

不合理的监管体制,使药监部门没有动力打击制售假药行为;不合理的定价机制,使制药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铤而走险。可见,中国的假药问题,不仅牵涉道德或法律,更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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