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株潭“绿心”博弈:生态优先 工业禁行
2012-12-19 09:03:3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正不断推进生态绿化建设。在长株潭523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域内,有了一个禁止第二产业发展的生态地区。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被称为“长株潭之肺”的核心生态区置于法律保护之下。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长株潭城市群研究会会长张萍认为,对于“十一五”城镇化率仅为45.1%的湖南来说,该条例的颁布“对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具有标志性意义”。
生态优先
根据安排,《条例》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中所指的“生态绿心地区”,是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的交汇地区,北至长沙绕城线及浏阳河,西至长潭高速西线,东至浏阳柏加镇,南至湘潭县梅林桥镇,辖区有16个乡镇、1个示范区和4个街道办。
从地图上看,这个总面积约523平方公里的区域,覆盖了9个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拥有一批森林公园和水库,生态资源极为丰富。
此前,湖南省省委书记周强在视察生态绿心地区建设时明确指出,要使之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志。
业已公布的《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也强调,要把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生态绿心保护放在首位,大力实施绿心总体规划,积极建设城市公园、森林公园,以生态农业园为载体,创建生态村镇。
因而,在立法之初,该《条例》即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
根据《条例》规定,生态区内将分为“禁止开发区”、“严格限制开发区”和“一般限制开发区”三个等级,禁止第二产业进入禁止开发区与限制开发区。
《条例》指出,“在生态绿心地区禁止开发区内,除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在控制建设区内,“除生态农业、观光林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所必需的少量服务设施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
一般限制开发区,则“坚持保护为主、综合控制、适度建设的原则,适度发展生态农业、旅游服务、博览会展等产业。”
这意味着,被纳入上述523平方公里生态绿心地区的区域,将不再发展工业项目,原有的项目也需在规定时间内逐渐搬离该地区。
“绿心”的博弈
对于湖南省或者长株潭来说,做出上述决定委实艰难。
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和有色金属之乡,工业依旧是支撑湖南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前瞻网获悉,2011年,湖南省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8122.75亿元,工业占该省生产总值比重高达41.3%。
对于经济总量占湖南省比重超过四成的长株潭城市群来说,其经济发展主要动力,也来自于工业增加值的强劲增长。
2011年,长沙、株洲和湘潭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8.5%、57.5%和52.1%,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但也均未达到城镇化的高级阶段。以工业发展带动城镇化,依然是长株潭下一阶段发展的主要方向。
但如今,长株潭城市群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是,在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品”字型地理位置的中间区域,有523平方公里的区域将限制工业发展。
从地理位置上看,“绿心”是长株潭城市群腹地所在。正因如此,铁道部在规划长株潭高铁段伊始,曾建议将高铁站建设于“绿心”中心区域,以此来辐射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
“当时我们考虑到城市规划不能摊大饼,另外也要保护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因而没有同意这个方案。”张萍表示。
而在初次规划时,长株潭“绿心”曾被寄望“再建一个新长沙”。从湖南省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当时已有包括湖南省国土厅和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具方案,拟筹集百亿资金设立基金会,专司负责该区域的开发建设。
彼时,长株潭城市群刚获批“两型社会”试点,这一方案被时任湖南省省委书记张春贤否定。在后续所作规划中,“绿心”地区的生态绿核功能才被确定下来。
即便如此,目前“绿心”地区城乡建设用地达75.5平方公里,占该区域面积14.4%,远高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要求8%左右的开发强度。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彭军在《条例》审议会议上更是明确指出,“现在是三个市在争,都想绿心少占点地,尤其是湘江沿岸。”经济增长优先的观念,依然在左右地方政府的行动。
张萍认为,有了《条例》,“绿心”的保护便有章可循,但除此之外,长株潭三市更需要探索城镇化与“两型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之路以城镇化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在“两型社会”发展中加速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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