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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该不该出手救煤市?

 2012-08-24 10:06:21 责任编辑:QZ085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

煤炭经济遇冷,财政收入剧降,这让地方政府沉不下气了。煤炭经济形势进一步趋冷,在此形势之下,已有陕西、河南等煤炭产地政府出手救市。

在经济增速放缓、进口煤炭增加、水电产能集中释放等因素叠加下,国内煤炭价格下跌,销售不畅,煤矿、电厂、港口库存大量增加。目前,陕西、内蒙古等地小煤矿停产、减产,黑龙江龙煤集团等煤炭企业出现亏损。

由于对煤炭经济依赖性高,山西、内蒙古GDP、财政收入明显受到煤炭经济下行的拖累。山西省经信委人士说,“今年上半年受煤炭下行影响,山西GDP增速至少放慢5个百分点。”

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地方政府开始出手救市。

陕西省政府率先出台一系列减免收费政策,以稳定本地煤炭销售和生产,确保全年煤炭产量4.6亿吨的目标。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这其中包括,8、9两月对通过高速公路运煤的车辆暂时执行减半收费;对包西铁路复线陕西神木至关中段铁路运煤运费减半;从8月份起,暂时免收煤炭生产企业每吨15元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同时,陕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对涉煤企业的各项重复收费和无政策依据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要求陕西本地电厂增加电煤库存,“省内重点合同电煤价要按照低于省外的原则,调整电煤价格”。

陕西发改委数据显示,至7月底,陕西煤炭生产企业库存324.44万吨,同比增加151.54万吨;陕西电网15家统调电厂累计进煤229.51万吨,同比下降33.82%,省内电煤库存16天。

因市场煤价下降,电厂库存增加,陕西省内电厂出现拒接合同电煤现象。7月份,陕西电网统调火力发电企业日均进煤7.9万吨,日均接卸陕西煤炭运销集团电煤仅1.5万吨,当月合同兑现率下降到15%。

与此同时,河南省政府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河南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

河南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自2011年7月4日开始征收。据前瞻网记者了解,原煤征收标准为20元/吨,洗选煤征收标准为30元/吨。该政策出台之时,国家发改委正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清理不合理收费和流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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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国家煤炭协会也先后多次上报国家发改委,提出减轻煤炭企业税负、合并重点合同价格等政策诉求。“但目前,国家扶持政策尚未出台。这涉及煤炭、电力行业利益分配,电力体制、铁路运输等一系列问题。”内蒙古本地大型煤炭企业人士说。

对于政府出手救市,也有专家举手反对。一位专家表示,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违背市场规律,尤其是增加库存的要求,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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