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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对药企信用监管 失信将处处受限

 2012-09-21 09:00:51 责任编辑:QZ085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

药企失信行为今后将受严格监管。国家发改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药品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使“黑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以药品企业静态登记信息和动态监管信息为基础,按照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区域重要度和动态警示度指标体系,对药品企业信用实现科学多维分类,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锁定,使“黑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企查猫

意见强调,严格落实药品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在实现行业内、地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药品安全失信记录档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造成危害、对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影响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主体的失信行为,不仅要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披露和曝光,还要将失信主体列为日常监督、重点监测或抽查的重点,并撤销其已有荣誉称号,依法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评优评先、享受政府补贴、投资项目核准,以及信贷投放等方面予以惩戒,同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措施。今年药企屡出质量安全事故,“皮革胶囊”失信行为,让规范药品监督市场的监督管理显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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