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酝酿大部制改革:食药监管或将整合一体化
2013-02-25 09:19:11 责任编辑:QZ098 来源:前瞻网
地方试验有空间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意即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属地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发挥创造性改革的空间很大,不一定完全根据中央的模式一刀切,但是总的思路还是要进行部门和职能的整合。
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从理论上说可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也可以实行省以下属地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省以下能够实行垂直管理,但除非修法,绝对不可能实行中央垂直管理。”
事实上,在监管体系整合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例如陕西渭南则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产甚至林业、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所有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深圳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将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下,并下设一个二级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借鉴上述地方的经验,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之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方面的监管职能亦可整合。不过,国家质监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参照深圳模式构建大监管的思路也得到了热烈讨论,但目前尚未看到高层就此作出指示。
民政部社会管理扩权
按照主流理念,现代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承担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部分与民生最直接相关的领域,管理经验并不是很丰富。
其中,“社会管理”到底中央是哪个部门在管?十八大报告的表述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和法治保障”,这21个字实际上明确了我国整个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本轮改革中,民政部门如何承担这方面的职权?学界推测,一个总的思路是民政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做大做强做深做实,但具体机构会怎么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变数可能会比食药安全监管体系的变数更多。
除了民政部门扩权外,亦有专家认为,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可能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
关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基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本轮改革不会像2008年大部制改革那样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改革,而主要是进行微调和深化,要达到放权、分权以及权力转移的目的,从而使各级政府尤其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边界划分更为清晰,行政效率更高。这也符合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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