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品内幕 实际收益均超预期但不会告知客户
2013-03-19 14:04:02 责任编辑:QZ112 来源:前瞻网
图示:漫画—投资的故事
“一款100%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运作67天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7%,结算代理费为0.02%,托管费及投资管理费为1.93%,这意味着客户通过购买这款产品得到了3.7%的收益率,银行从中拿到了高达1.95%的盈利。”这款产品就是北京农商银行发行的“金凤凰理财”2012年丰盈·富逸34期理财产品。
如此看来,这款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其实为5.63%。基于此,记者算了一笔账,若投资者以10万元本金认购这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7天,产品运作期满,给投资者的收益为3.7%,投资者可获得的到期资金为100000+100000×3.7%×67÷365=100679.18元,获利679.18元;假设银行没有从中收取1.95%的费用,到期收益应为1033.45元,商业银行从中抽走了354.27元。
北京商报记者在其官方网站查阅了该款产品的说明书,其中产品预期收益率=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银行管理费率-理财产品托管费率-其他相关税费率,而如果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同时,该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表示,托管费、结算代理费等约为0.1%(年化),如此一来这款产品运作结束后的投资管理费用约为1.85%。
不少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认为,“简直是‘空手套白狼’的买卖”。
此外,北京农商银行的“金凤凰理财”2012年丰盈·富逸33期产品,65天运作期后实际收益率3.5%,托管费及投资管理费则为1.1%。兴业银行发布的兴业银行本外币零售理财产品到期情况一览表(2013年3月)中,在列的28款产品中,银行管理费最低0.3%,多在0.7%,最高达1.5%。如“2012年第八期万利宝”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8.5%,到期客户净收益率为7%,虽然客户的收益率很高,但银行也从中获得了不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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