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被指连续投放恶意诋毁广告 已被起诉
2013-06-21 17:00:08 责任编辑:QZ112 来源:前瞻网
红罐之争如火如荼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宏观之争已经在中国公关界热闹很久了,最近,广药连续在全国媒体投放被指为恶意诋毁的广告。
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的“红罐之争”战火频频升级,6月9日,加多宝起诉广药刊登恶意诋毁广告一案已于武汉中院正式立案。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之后,广药“广告门”涉嫌恶意诋毁事件的最新进展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恶意诋毁广告接连上演广药一再突破市场竞争底线
一个月前,在广药与加多宝的 “红罐包装装潢权纠纷案”庭审第二天,广药采取了极端方式,以新闻形式投放硬广,并且在大多数官方媒体的整版广告中,使用了“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认为:红罐装潢应属于广药王老吉”这样的结论式语言作为醒目主标题,以国企居高临下的姿态,代替司法做了庭外宣判。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半月前,广药通过广州市相关权利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随后广药把发布会上对加多宝的诋毁性内容,再次通过广告的形式,在全国各大媒体投放,引来社会一片哗然。
尽管广东省相关权利机构的官方微博分别对此做出回应,认为此举涉嫌恶意诋毁,反对这种干扰办案的行为,但广药并没有收敛。自5月30日起,广药第三度在各大媒体上刊登与红罐归属无关,以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为主要内容的硬广,其上信息混乱却指向明确,试图混淆事实,干扰公众的判断。至此,广药“广告门”三度涉嫌恶意诋毁,突破市场竞争底线。
广药行为损害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然而广药的硬广不仅将政府部门的名称赫然列出,更将政府部门的证言以显目字体广而告之。辅以一张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照片,让人误以为这是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如此赤裸裸的行为,为己谋利,着实让人蒙羞。
中国法学会行政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表示,行政和商业是不能混淆的。所谓“官办官事,商办商事”,官商是分家的。商业事务为何需要行政站台?靠“捆绑”他人来“背书”,既违反了他人的意愿,也会损害他们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广药涉嫌恶意诋毁广告引发专家热议当事人竟是“被代言”
在《北大商业评论》近期举行的“公权力与公平市场建设”圆桌会议上,针对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在5月中旬的广药硬广中为其红罐包装所有权“正名”一事,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郝旭光一针见血地指出,官员不能做广告,即便(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现在已经退休,不在公职,也应考虑利害关系,比如国外规定离职以后有静默期,应该考虑话说出去之后的利害关系。
然而,事件还有让更多人唏嘘的真相浮出水面。随后有媒体报道,原来蒋庭长是“被代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蒋志培表示,“是不是做广告,我不知道,我也搞不懂,这事也没有经过我同意,我也是看报纸才知道。”这意味着,广药此举不仅涉嫌违反广告法,同时还违背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擅自营造有利于自己的舆论。
广药恶意营销方式害人害己
广药利用恶意诋毁硬广施压,越发肆无忌惮,频频有广药方抹黑加多宝的行为出现,贴海报、发传单等不一而足,已让事态朝着暴力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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