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申通快递单网上公然叫卖 个人隐私大面积泄漏
2013-07-24 11:25:02 责任编辑:QZ112 来源:前瞻网
为何该类案件难以杜绝?且发展出多种形式?张连刚坦承,此类案件存在一定的办案难度。他表示,因为买卖双方都是很隐秘地进行交易,存在跨地域特点,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利用互联网从事交易,网上联系、不留真实姓名、不使用常用电话,加之网络交易信息容易销毁,证据不易保存,也给调查和取证带来了极大难度,“况且交易一般是一层一层倒卖,抓到的都是最下层。”
“现在量刑也偏轻。按照现在法律规定,入刑都是3年以下,不管你提供了多少信息,获取了多少信息,上千万也是一样。”张连刚表示。
行业现状
快递公司加盟模式致管理松散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售卖的这些快递单号,极有可能来自于相关的快递公司。前述罗湖检察院通报的案例显示,范某之所以能够冒充收件人领取快递是因为快递单在交予快递公司派送后,快递公司尚未扫描前,其就已经提前获得该快递的收发货人及其联系方式、货物种类、收货人地址等完整信息,而在此过程中,除发货人、收货人外,仅快递公司能接触到客户信息。
由于该行为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并可能引起更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国家和地方法规,对于快递企业和快递员私自贩卖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今年7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用户信息不被窃取、泄露。”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转让、贩卖、销售等方式泄露用户信息。因泄露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属于员工违法泄露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并向员工追责。”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刘颂鹏对记者表示,目前,深圳的邮政监管部门,还没有接到用户的直接投诉,而一旦遇到这类问题,他们首先会上报公安部门,配合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记者调查时还发现,涉嫌售卖快递单号的快递公司,以圆通、申通等实行“加盟模式”的快递企业为主,这类企业的加盟网点,一直是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据了解,目前国内快递企业一般实行“直营”和“加盟”两种模式。直营模式实行“总部-分公司-网点”垂直管理模式,总公司对于下属企业(网点)的人、财、物,有着更严格的控制,对快递人员培训也更为规范。目前,顺丰、EMS等企业都实行的是直营模式。
相比于直营模式的快递企业来说,实行加盟模式的企业(以“四通一达”为代表),总公司与加盟网点之间的管理关系更为松散,网点负责人或快递员出现投机行为的可能性更大。
某快递公司加盟经理樊先生就告诉记者,其公司作为总公司下属的加盟网点,只需付一笔加盟费,就可以借公司的招牌开门迎客。网点需要自行铺设网点,招聘员工,自主培训,并购买配送设施。“网点是一个独立法人,总公司对其业务干涉能力有限。”
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不少加盟网点往往只需要一张办公桌,几台电话,几名员工,以及极少担保资金就能开设,运营成本较低,管理上也是各自为政。“目前的国内企业对于下属加盟店,能够精于管理的还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法规又长期存在诸多空白,客观上加剧了行业乱象的出现。”
为了规范快递市场管理,深圳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称,深圳市今后将通过完善监管手段和法规建设两个方面,对快递行业加强管理和监督。
在监管方式方面,深圳今后将探索建立安全监控中心,利用技术手段将主要快递企业作业环节视频接入邮政管理局监控中心,实现安全生产实时监控。同时,还将建设12305申诉中心,预计下半年完成,消费者如有邮政业服务问题可直接拨打12305热线。
另外,深圳市邮政管理局还结合本地实际拟定了《深圳市快递行业管理办法立法建议书》,目前已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有望近期出台。
律师观点
快递单买卖不合法
应从源头堵住漏洞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陈群
在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陈群看来,倘若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将快递单私下进行买卖,其行为不仅不合法,更是不应该发生。陈群表示,消费者与快递公司订立的是托运合同,当快递公司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后,公司可收取消费者的快递费,“从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上来说,快递公司都负有保密的义务。如果私下买卖,不仅违反了合同法,也与公序良俗和其员工的职业道德不相符。”
陈群表示,买卖快递单直接导致消费者的姓名、电话、住址等泄露,不仅会侵害公司客户的商业秘密,也会侵害个人客户的个人隐私,甚至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引发冒领快递、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强奸等其它一系列侵犯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让公众感到极不安全。我自己也寄快递,想起来会很担心。”
“这种买卖绝对不能让它蔓延,否则不仅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对行业而言也是致命的毒害,一定要堵住这个漏洞,防止其继续蔓延。”陈群表示,为防止信息泄露,不仅要在快递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更要让其成为整个行业的规则。她表示,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泄露客户信息的后果、惩罚措施,也可以通过制度尽量减少各个环节中个人接触信息的范围,“每个快递员只能知道它所经手的那一单的信息,一旦泄露,立即排查。快递员收完件、送完单之后,也绝对不能留存底单。”
在陈群看来,既然淘宝店主刷信用是导致快递单买卖市场形成的一个重大原因,就需要从源头上堵住这个市场的产生,只要交易市场不存在,买卖自然也会随之消失。陈群表示,淘宝店主通过买卖快递单刷信用,其实是一种作假行为,“对客户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遮盖了它销售量、服务及信誉不好的真实情况,很不应该。”
陈群建议,淘宝应加强对店主的管理,如果有店主采取购买快递单刷信用,虽然提前不能预知,但事后一旦发现,可以在其页面及时打上标签,告诉消费者该淘宝网店曾经采用过该方式欺骗消费者,“对于数额、程度特别巨大的情况,可以直接一票否决,拉入黑名单,让它从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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