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内幕:80后地下“央行行长”存巨大风险
2013-09-26 15:12:40 责任编辑:QZ112 来源:21世纪商业评论
非法吸存、非法放贷钱庄在中国大多数省份均有,尤以江浙和东北地区表现突出,在各地分别以标会、台会、互助会等形式出现;非法买卖外汇的地区以广东、福建、山东为主,这类钱庄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山东等沿海地区,在广东、福建以非法买卖港元、日元为主,在山东等地以非法买卖韩元和美元为主;非法典押、高利贷的地区以湖南和江西为主,包括一些已被国家清理整顿的典当行也转为地下继续经营。
金主、庄主和借主的
“食物链”
段育文极力寻找接触地下钱庄老板的机会,目的只有一个:原生态地了解各地地下钱庄的生存状态。在温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下钱庄(挂牌担保公司)老板告诉段育文:“我们这些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合法机构异化成为地下钱庄,实属无奈。按照规定,获得融资担保牌照的担保公司必须和银行合作,向银行打入保证金获得银行认证后,才可以通过银行将保证金放大5倍,给相关方进行担保。”
该老板坦言,自己的担保公司也在做借贷中介,收益不菲。比如,一笔1亿元的直存款业务,可拿到借款额2%至3%的额外提成。所谓直存款,就是借款人虽符合银行的放贷标准,但由于银根紧缩,银行的信贷额度已用完而无法放贷。于是,借款人为该银行吸收一定数额的存款就成为从银行贷款的前提。借款人没法筹集到存款只能求助地下钱庄,这时,就有金主(有放贷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将约定款项存入指定银行,然后由银行按正常程序向借款人放贷。借款人需向金主贴息,而庄主属于服务于金主的中介。
“金主去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并将银行存款单和一年内不查阅不调动存款的承诺书给借款人看,按照行情,存入银行一年,金主不仅可以拿到4.14% 的银行利息,还可以一次性拿到借款人额外支付的近5%的贴息。如按活期存款办理,借款人必须向金主支付18%至20%的贴息。一般我们从上线那里,以两三分的月息进货,然后再以六七分的月息出货,从而赚取利息差。”该老板说。
该地下钱庄老板举了一个例子,来表示与下家签订的合同都有些“门道”。
他举例说:假如陈某融资2000万元,周转1个月,提供房产抵押等材料,抵押物价值在融资额两倍即4000万元以上,办妥抵押手续后,以个人名义出借资金。白纸黑字的借条上写明的利息不一定高,但是在资金真正借给陈某之前,“高”利息就已支付了。按月息8分利算,借款方事先就要支付160万元的利息,利息通常直接在借款中抵扣,陈某借条上的借款是2000万元,事实上他只拿到1840万元。
正如该地下钱庄老板所言,后来根据段育文的调查,温州地区所有正规担保公司的资金流量还不足地下钱庄资金流量的1%,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相差巨大的利息回报,融资性担保业务只赚2%至2.5%的手续费,地下钱庄最低额至少都在10倍以上。
80后庄主
年操盘百亿元资金
在福建福清,段育文巧遇了警方刚刚抓获的一个大型地下钱庄的老板——沈鹏。按照警方的叙述,沈鹏是福清市地下大钱庄的“庄主”。沈鹏的地下钱庄窝点被捣毁的当天,他的非法日币交易量就达到3000万日元,警方估算沈鹏的地下钱庄每年的资金流量至少达到百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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