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令”下 地方小炼厂艰难求生存
2011-12-22 15:40:41 责任编辑:QZ026 来源:前瞻网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根据新的指导目录,到2013年前,我国将淘汰年产200万吨及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依据此标准,预计80%—90%地方小炼油厂将被淘汰。
在我国炼化版图上,除了中国石化、中国石油这两大名声响亮、地位显赫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地方炼油企业,简称地炼。他们分布于山东、辽宁、黑龙江、陕西、广东、河北、河南等石油产地周边或接近各大港口地区。他们的身份相当复杂,既有国资也有民资,还有合资、外资。他们的生存相当尴尬,堪称是夹缝中求生的典型,因为原油需通过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获取微不足道的国家配额,成品油有不少需经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
原料受限的政策瓶颈始终成为他们无法摆脱的阴影,国家产业政策稍有调整就能冲击到他们敏感的神经。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已开始实施近半年时间,明确指出淘汰现有200万吨/年以下的小炼厂(格尔木等少数炼厂除外)。在诸多限制类及淘汰类政策的紧逼下,当前他们的经营发展现状如何?对于明确了具体数量和期限的产业调整方略,他们做出了怎样的反应?
岁末将至,前往地炼企业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发展也最好的齐鲁大地进行深入调研,可以说,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现状是我国所有地炼企业的缩影。
为求生存费思量
对于一次加工能力在200万吨/年以下的地炼企业而言,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意味着生死抉择的考验,要想生存下来,唯有千方百计跨越淘汰“红线”。
离淄博市区大概五十公里的高青县常家镇,有一家叫宏远石化的地方炼油企业。 宏远石化始建于1992年,原名叫常胜炼油厂,1996年7月,高青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贷款转移方式由高青县油区工委整体收购,更名为高青县宏远化工厂予以重新启动。2002年7月,该厂又注册并更名为高青宏远沥青有限公司,为国有中型企业,总资产3亿元,属高清县重要的支柱企业之一。
但就是这样一家看似很有前景的企业,在市场面前却不得不面临着“存”还是“停”的尴尬选择。1998年,国家相关部委下发文件,对全国的小型炼厂大举清理整顿,小炼厂或被勒令停业,或被强制归并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系统内。大整顿后,宏远石化幸运地被留在了继续生产企业之列。但其“地方小炼油”的身份无法改变。
2011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后最大的威慑力在于淘汰类条目中的相关规定: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等落后工艺及装备。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