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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官司败诉 美商务部或改变对华反补贴政策

 2012-01-20 14:39:12 责任编辑:QZ026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

尽管尚未有明确结果,但在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中,美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或给美对华贸易反补贴政策带来变数。

美国时间2011年12月19日,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该判决,从根本上确认了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企业进行反补贴调查“不合法”。

而这也意味着,近几年来,美方向中国所发起的30多项反补贴调查案例,都有望撤销。

对华反补贴“不合法”

这则撬动美国商务部反补贴政策的案件,要从2007年说起了。就在这一年,美国轮胎制造商TITAN申请对中国非公路用轮胎产品采取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其重点之一就是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

2008年8月,美商务部发布征税令。随后,深感不公的河北兴茂等7家中国企业,将美商务部诉至了美国际贸易法院。

2010年10月,美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美国商务部停止征收对中国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但美商务部不服判决,又将该案上诉至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美联邦法院作出判决,完全支持了中方的抗辩意见。

在其裁决中,美联邦法院从反补贴法的立法历史,以及美国国会批准修订该法时认可乔治城案件两方面进行了详细梳理。对于此前美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美联邦法院予以确认,但对于其裁决理由则持保留意见。

前者认为,同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很大可能会存在“双重计算”;但后者却明确提出了“另外的观点”,即“反补贴法禁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这就意味着,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自2006年底,美国商务部重启对华反补贴调查以来所作出的几十宗反补贴决定,均不符合美国现行法律。

企查猫

对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美商务部在使用替代国方法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构成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损害了中国企业正当权益。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事实上,过去五年来,美商务部在没有国内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已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3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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