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前瞻网记者获悉,商务部日前决定对从欧盟进口的甲苯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于2012年5月2日收到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甲苯胺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调查自2012年6月29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3年6月29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3年12月29日。
甲苯胺通常用作染料、医药、农药的中间体,还可用于彩色显影剂。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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