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保护再次发酵 中国输美风电塔被课重税
2012-08-02 11:22:03 责任编辑:QZ085 来源:前瞻网
7月2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应用级风电塔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光伏摩擦硝烟未散,美国再度对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发难。根据最新消息,中国输美应用级风电塔或将面临最高达98.69%的双反综合税率,不少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很受伤”,认为这是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又一次发酵。
当地时间7月27日,美国商务部(DOC)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决定对中国输美涉案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20.85%~72.69%的临时反倾销税。此前,DOC在本案反补贴初裁中已决定征收13.74%~26%的临时反补贴税。至此,中国涉案企业初裁合并税率高达34.59%~98.69%。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不少企业对此表示“很受伤”,但他们同时也称,将继续积极提交法律抗辩,以争取公平合理的终裁结果。“中国企业对这个结果肯定是不满意的,因为美国的税率计算方法很不合理,非常不公平。”作为反补贴案中某风电企业的代理律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表示。“根据目前中美两国相关产业的情况,此次摩擦贸易保护的成分更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
不利两国相关产业
“如果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DOC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反倾销关税,到时候两税叠加,对于中国企业的影响无疑非常大。”杨晨表示。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按照最新日程,DOC与ITC将分别于2012年的8月和9月作出反补贴税的终裁。而反倾销税,DOC将于2012年12月作出最终裁定,ITC作出终裁的时间为2013年2月。“由于预期成本上涨,企业今年下半年几乎没有订单。”作为应诉企业之一的重山风力设备有限公司通关科一位负责人说。尽管该公司在此次诉讼中获得反倾销、反补贴初裁合并税率34.59%,相对其他企业来说算较低的,但该负责人仍然表示,“这么高的税率企业根本吃不消,已经打算放弃美国市场”。
另一家应诉企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称,美国此次反倾销的初裁结果对公司已经签订出口美国订单的执行没有影响,但对后续公司对美国市场出口订单的承接会带来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有分析指出,中国的风电塔产品符合美国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的需要,美国所采取的任何限制性措施,不仅将使美国下游用户利益受损,还将给美风电产业的整体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在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领域,稳定高效的全球性生产与应用促成当前一条条成熟的跨国生产及装配链条的建立,中国风电塔生产和销售仅是风能开发利用链条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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