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象局:各省可借鉴黑龙江风能太阳能国有经验
2012-08-20 09:07:55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图为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
近日,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一期电视节目中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借鉴黑龙江实施风能、太阳能国有的经验。
回应风能国有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今年6月份,黑龙江省颁布该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该条例一出台便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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