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补贴政策遇“骗补门” 万元处罚不具“杀伤力”
2013-03-16 09:47:16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不具“杀伤力”的处罚
1万元的罚款,对于一款产品动辄十万、百万出货量的企业而言,恐怕不构成“杀伤力”。
其实,关于能效标注有明确的制度和规范,为何实际执行起来却出现各种问题呢?
对此,外界将原因归结于利益的驱动。据前瞻网记者了解,自从2012年5月开始,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相继推出对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的节能补贴细则,在同年9月,中央财政再次扩大节能补贴的范围,节能家电逐步取代普通家电且备受热捧。根据中关村[-1.89% 资金 研报]在线ZDC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的调研表明,在潜在的家电消费者中,有78.3%的用户表示打算购买节能补贴产品。
“的确,我们从节能补贴政策中获益颇多。”TCL的公关部主管田晓华表示,彩电是其最大的一块业务,截至2013年2月21日,享受节能补贴的液晶电视总销量累计接近500万台。而格兰仕的新闻发言人陆骥烈则指出,节能家电已经成为一种购买趋向,对于企业而言会产生综合效益,包括拉动生产规模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显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些企业在能效方面弄虚作假,看中的就是销售节能产品所带来的利益。
另一方面,虚假标注付出的代价小、违法成本低,也成为一些企业在虚假标注的道路上坚持不懈的重要原因。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24条内容显示:违反本法规定,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1万元的罚款,对于一款产品动辄十万、百万出货量的企业而言,恐怕不构成“杀伤力”。而且,由于监管乏力,一些企业在后期擅自更改产品初次检测得出的能效数据也不为人知。
至此,业内人士分析,目前能效虚标已经是普遍现象,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家电也在其中。去除家电市场能效等级虚标这一行业顽疾,除了需要企业自律,还需要完善目前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处罚力度、提高能效等级准入门槛等措施,净化家电市场,推动市场更加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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