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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15年底前全面推行峰谷电价

 2013-12-26 10:08:54 责任编辑:QZ152 来源:前瞻网

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居民电力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阶梯电价制度实施效果,发改委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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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发改委还要求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业主不得对租户用电进行加价,扰乱电价秩序。

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地区实施阶梯电价。

对此,发改委在通知中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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