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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经营有区域限制 头三年不得随意退出

 2013-12-31 09:43:11 责任编辑:QZ152 来源:前瞻网

另外,试点批文中严格规定,虚拟运营商必须遵守市场秩序,包括必须执行电信网码号资源、业务资费、市场管理、服务质量、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行业管理要求,按照业务界定范围,依法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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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试点批文规定,虚拟运营商在与用户签订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用户服务协议》中,应注明业务试点期限、服务协议有效期、资费标准、客户服务电话、试点结束后用户善后措施、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等,特别要包括企业提前终止经营时,争议解决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确保用户知晓并认可协议内容。

工信部还规定,虚拟运营商预收资金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这主要是因为电信业如果不规范经营,容易引起大量的用户投诉,因此,虚拟运营商若经常忽悠用户,将会受到严惩,很难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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