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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小贷公司改革 可“先照后证”

 2014-05-26 14:31:56 责任编辑:张泽伟 来源:国培机构 作者:张泽伟

小贷新规的余温还未褪去,广东省又开始了对小贷公司的全面改革。

今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而作为全国商改试点的东莞,即日起停止执行自2012年商改编制并实施至今的商事主体目录与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目录,取而代之执行此次全省统一的目录内容。受此影响,今日起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减少,仅保留13项前置审批,比试点时的28项再减一半以上。

放开尺度很大

近日执行的全省编制前置审批目录,在东莞市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精简,仅保留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医疗、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13项法律法规等设定的属于市场主体资格审批,且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编入《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其他108项有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改作后置。据悉,此次放开尺度很大,就连小额贷款公司、民用枪支制造等审批事项,也编入了《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执照。

工商提醒勿“证前抢跑”

南都记者从东莞市工商局方面获悉,凡是不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审批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比如申请药品经营,申请人可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领经营范围含有“药品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机关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统一加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取得执照和有关许可证后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先照后证”的改革,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对经清理后保留下来的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须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持有关申请材料向相应的审批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许可后才能经营。“证前抢跑”,即有照无证擅自从事应获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

企查猫

《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可登录东莞红盾信息网,点击“办事指南-企业注册-企业登记指南”查阅。市民也可以致电市工商局或各工商分局进行咨询。

结语:记者了解到,目前小贷企业数量上已经超过8000多家,但资金状况让大多小贷企业无法开展创新业务和改革,为了促进小贷行业发展,缓解资金问题,广东省开展全面改革,相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小贷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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