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终于告赢了!奥克斯被判恶意侵犯专利权,向格力赔偿4000万
2020-05-12 18:13:09 责任编辑: 来源:前瞻网
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
随后,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并提出再审请求。但在今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目前,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历时3年多的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尘埃落定。
2017年1月,格力电器对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由为:格力公司享有专利号为ZL200820047012.X、“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其以奥克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调重复恶意侵害其专利权,晶东公司实施相关销售行为侵害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奥克斯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4000万元。
此外,2019年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一事也成为行业热闻。据悉去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举报信称,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过格力电器委托有专业素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公司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本文来源前瞻网,转载请注明来源!(图片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