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产业规范政策将出台 限制高回报
2011-12-07 11:20:04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民办教育回报低引质疑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在制定过程中,距离正式出台的时间已经不远。这是一个决定中国民办教育命运的文件,一旦获得通过,中国民办教育产业将迎来大发展的契机。
据看过该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民办教育从业者透露,这份文件中,首次将民办教育分为四大类别,并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其中,涉及到民办教育举办者所关注的合理回报、产权归属以及退出机制方面,都将有大的改变。有学者据此表示,酝酿已久的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已“箭在弦上”。
依照文件内容表述,在实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的地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标准,根据实际制订分类管理试点办法”。
除此之外,这份文件中还进一步提出了建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鼓励社会捐赠支持民办学校等相关扶持政策。因涉及到三十条具体政策,故而该文件在民办教育界内部有着“三十条”之称。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1.9万所,在校生达3393万人,民办学校的出资人举办者已然成为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在“三十条”起草期间,民办教育从业者对相关条款提出了众多异议,并通过民办教育协会等行业组织发声,尝试影响政策制定进程。此外,包括温州、宁波等地方试点方案亦在同步制订当中。
“因为有比较多的意见,年内出台可能来不及了,估计要在明年年初。”有知悉起草进程的相关人士表示。
分类管理
“在这份文件里,我比较关注的就是有关分类管理这块的内容,这体现国家对于我们民办教育的整体态度。”一位上海市民办学校校长表示。
据看过“三十条”的民办教育从业者透露,文件中首次将民办教育分为四大类别,分别是“捐资举办的学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经营性培训机构”,并强调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具体而言,对于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将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享受到税收、土地、教师身份等一系列的政策保障;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则被要求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其会计制度参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而对于那些经营性培训机构,则登记为企业法人,同普通企业一样,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民办教育“三十条”临产:11.9万所民办学校的命运转折
前述上海民办学校校长,他本身是出资人兼校长,其学校是一所涵盖了幼儿园到高中的15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开办几年来生源已较稳定,扣除掉校舍折旧每年的收支基本可以持平。
他表示,根据上述政策的内容,他的学校会选择“非营利”类别,即“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
“很简单,在这份文件里对非营利的(学校)国家给了很多扶持政策,比如在税收、土地、教师等方面,明显是有政策暗示在里面,跟国家顶着干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这位校长表示。
然而,对于这位校长而言,要求他办学不谋求“合理回报”,在他看来有“过河拆桥”之嫌。
2000年前后,他以海外学人身份归国创办学校,最初的资金是自己及三个合伙人一起投的,“没有拿政府一分钱”。学校创办至今,前后投入将近5个亿。
在他最初回国办学之际,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条例陆续颁布实行。
2003年9月1日,中国第一部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文件《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行,2004年4月1日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开始实行。我国的民办教育进入了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制化阶段。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我想当时国家出台这样的法律,也是因为想要民办教育能够尽快发展,毕竟当时国家的财力不足,指望公办教育来解决民众的教育需求基本不可能。”这位校长称。
而他当时归国开办学校,也是看到了教育供需之间的严重不平衡。他并不讳言自己当初投资办学动机中有期望得到“合理回报”的一面。“我也不是圣人,再说国内投资民办教育的人中真正是捐资办学的圣人估计也没有。”
合理回报争议
依照“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民办学校举办人要选择“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的分类,则必须要遵照一项新的回报标准:“合理回报额度一般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办学结余的30%,并不得高于当年学费收入总额的5%。出资人取得的合理回报按有关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于这样的硬性规定,有多位民办教育从业者均表示回报“偏低”。
“一般而言学校会选择学费收入的5%这个标准,但是5%这个标准肯定是太低了,现在那些公办大学办的独立学院,每年收取的学费至少25%-30%左右都要上缴给母校,公办高校从中营利至少都25%。你现在给民办学校定的回报是5%,这个太低了。”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兴茂表示。黄此前曾任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分管民办教育十余年。
不过,也有学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按照学费计提20%-30%作为民办教育从业者的回报,以江浙一带民办高校来看,以在校生人数15000人计算,则回报额每年至少在5000万-8000万之间。
“这完全是获取暴利,这样的暴利企业界少有。如果这样的‘回报’也能算非营利,也要享受优惠政策,估计很难得到社会认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徐绪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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