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012-01-10 08:48:40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日前,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发布。根据《通知》,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据前瞻资讯数据中心监测,国内菜价中流通成本占到了60%-70%的份额。分析指,《通知》的发布有望降低菜价,进一步舒缓通胀。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我国氢气压缩机行业上市公司数量不多,主要包括开山...[详细]
- 蔡志濠:2024年中国服务机器人行业全景图谱
- 前瞻产业研究院:2024年中国大模型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05亿元
- 温杨洋:2024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应用情况分析
- 韩艳婷:2024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上市公司全方位对比(附业务布局汇总、业绩对比等)
- 蒋金成:中国丙烯酸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份额
- 李明俊:2024年中国担保行业需求市场分析
- 柯素芳:2024年全球服务机器人行业发展现状 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市场增长潜力较大(组图)
- 前瞻产业研究院:2024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行业市场销售规模将达到1064万辆
- 吴小燕:中国数据中台行业投融资及兼并重组分析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