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归国有 或增加企业负担
2012-06-20 08:19:58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这与我国宪法规定中国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是一致的。风能、太阳能属于自然资源这是没有疑问的。从法律上必须明确所属关系。
但是规定所属关系,属于国家并不是说使用就是要收费的,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些误解。就像土地,也是国家的,买房的时候有土地使用费,但是走在大马路上是不收费的。所属关系属于谁,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收费。
“规范预测市场政策非常必要”
于洋(斯坦福大学能源政策研究人员):
如果是针对太阳能和风能预测市场的规范和管理,那这个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规定探测和预测结果的产权,就可以对预测成果进行定价,对预测技术产生有效激励。因为如果企业免费使用气象局的预测结果,那么就相当于获利者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企业,而成本由全体纳税人支付,那么预测者就无法通过改进预测技术来获得更高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不会有动力去提高预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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