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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税改革致物流业负担增加 企业将逃离

 2012-01-12 08:46:04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

物流企业正在从上海撤退!这是一位物流业资深人士的向前瞻产业研究院透露的情况。据了解,撤退的原因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大幅提高了物流企业的负担。

该人士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有的税负甚至增加了两倍。如某营业额为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扣除800万元的进项,按过去的营业税率交税6万元,而按照试点政策则要交税近20万元。

根据上海今年1月1日起启动的试点政策,运输、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部分,实施11%的增值税率,物流辅助部分如仓储、配送及代理等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改革前两者征收的营业税分别为3%及5%。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仓储行业因实际税负减轻而一片欢呼,但单纯从事运输的物流企业则压力大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测算后也认同运输行业税负增加的观点。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就此向财税部门提交报告,提出进一步降低税率的要求,最好运输行业也实施6%的增值税税率。

实际上,财税部门此前在与上海主管部门和企业座谈时,也得到了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后,部分行业税负将增加的反馈。目前上海有关方面也在与国家财税部门沟通,试图解决上述税负不减反增的问题。

接近财税部门的权威人士认为,上海部分企业的测算并没有错。但如果在全国推开运输行业实施11%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并不会比之前的实施营业税税率的税负成本高。下一步需要做的是加强调研。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在1月10日物流发展报告会上指出,期待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不要因为税制变更,增加企业负担”。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正在酝酿推出多项降低物流企业负担的措施。具体的如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扩大,门槛降低;仓储业土地增值税降低一半等。

部分物流企业税负增两倍

一位物流企业人士算了一笔帐,以运输行业1000万的营业额来算,去掉800万的进项(进项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相应税额),按照过去的营业税税率,实际缴纳税收6万元。

但如果采用上海试点改革的增值税税率,则实际需要交纳的税收接近20万。这样,营业税改为实施增值税的税负,是实施营业税税负的3倍。

易通交通信息发展公司财务经理谭国军认为,之所以有这么大差距,可能在于目前增值税对于过去购进的货物难以抵税,实际还得缴税。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测算后也发现,以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者多种业态的物流企业的65家样本企业测算,这些企业2008-2010年年均营业税的实际负担率是1.3%,其中运输业务负担率为1.88%。

如果运输行业企业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由于运输企业的人力成本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项目的支出,约占到总成本的35%,实施增值税后,即使企业发生的其他购进项目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并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际负担率会增加到4.2%,增幅高达123%。有些企业税收负担增加2倍以上。

该协会认为,运输尤其是公路运输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平均利润率只有3%左右,税收负担大幅增加,企业内部无法消化,必然引起运价上涨,从而推高物价。

该协会在近期对财税部门给出建议,可以将整个交通运输业务视同物流辅助服务,一样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这样“(改革后的)实际负担率与改革前大体相当”。

财税部门将展开调研

财税部门对上述情形并非不知情。一位接近财税部门的人士指出,其实在过去与上海地方和相关企业座谈时,一些企业已经反映了上述问题。

但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增值税扩围来解决,“原因是最初测算改营业税为增值税时,实际的物流整个行业的税负并未增加”。

这位人士透露,过去物流行业的“交通运输”和“物流辅助服务”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3%、5%。改为增值税后,交通运输行业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与过去营业税税率的3%是对应的,并未增加税负。物流辅助服务部门也是如此,改营业税为增值税征收,反而降低了税率。

这导致一种情况发生,即上海周边的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已经开始在上海开办事处或者开增值税发票,以解决税收抵扣的问题。“这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但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后,反而显示出税负增加的情况。这可能与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1月1日之前购进的货物或者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未做规定有关。

据了解,物流与经营性出租业务所需运输设备一般金额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比如一艘船舶购买动辄需要上亿,使用年限可能超过20年,这些物流企业此后多年可能不再有大额的设备购置,如果将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如果不对过去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则企业的税收负担将急剧增加。

财税方面权威人士指出,考虑到2月份才有今年1月的增值税申报的问题,届时将通过调查研究上海试点出现的问题来解决。

企查猫

据悉,目前物流行业的运输部门和“物流辅助服务”部分实施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这与过去的营业税实施不同的税率类似。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8月份发布有关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有关部门解释指出,税率统一并不是目的,实施增值税改革才是根本。所以目前物流行业实施统一的税率,并不是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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