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2024年11月24日

“十二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增15% 利好零售业

 2012-02-07 08:47:05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日前,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商品零售规模预计将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日前,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商品零售规模预计将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零售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为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零售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以及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意见明确要建立和谐零供关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以及违规拖延支付供应商货款行为,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零供关系协调发展。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加大零售业财税金融支持。在零售业落实内贸领域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清理和整顿不合理收费,加快落实零售业用水用电与工业同价政策,推动解决零售企业空调、电梯等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项目的政策,研究解决连锁企业跨地区经营税收收入分配问题,落实连锁企业跨地区统一纳税政策。

此外,积极推动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环保的零售业项目。进一步加强银商合作,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

意见要求规范促销行为。规范发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对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进行监管,督促其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禁止违规促销行为。

企查猫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先行赔付”制度,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努力保障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

意见还要求,完善零售业法规体系;落实零售业政策措施;完善统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中介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资料显示,2011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17.1%,实际增长11.6%。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关注前瞻微信

意见反馈

暂无网友的评论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