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或效法美国“双反”中国光伏
2012-03-22 08:53:40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大成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从贸易法视角考量,依赖政策意味着光伏产业是一个依赖补贴或者容易诱发进口国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行业。不论这种政策是直接的财政拨款,还是以政府采购、火电强制配建、上网电价补贴、税收减免或者人才引进等方式出现,都很容易落入WTO框架下被定义为“不正当竞争”方式的、应当受到制裁、谴责的补贴范畴。
李力从贸易法的角度考量,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现状及未来分析认为,从当前形势看,美国对我国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品的“双反”调查正在进行,欧盟要跟进发起“双反调查”的传闻也一直不绝于耳。从经验上看,双反措施引发国际连锁反应的可能性极大,从美国市场分流出来的产能势必增加欧盟市场的压力,如果欧盟也跟进启动“双反”调查,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市场空间就会进一步被压缩,更多的进口国将非常可能 “不得不”跟进启动双反调查程序、采取双反措施。
李力认为,与风能产业相仿,光伏产业也迅速步入了行业调整期。在美国反倾销案件中,尚德、天合两家企业被抽样选择为“强制应诉”企业,所谓“强制应诉”,就是该企业必须要填写美方发出的完整问卷。这两家企业可以获得只适用于其自身的“单独税率”,其他合作企业只能获得他们的“加权平均”税率。对于这两家企业来说,这无疑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旦完胜,不但可以获得超越国内其他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而且很可能获得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垄断美国市场的“超额垄断利益”。
“此外,一旦反补贴程序中‘紧急情势’成立,美国可追溯90天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李力说,“这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可能存在大量‘抢关出口’的情况。尽管反补贴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美国进口商,中国出口商无义务缴税,但无疑会增加中国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若进口商本身就是中国出口商的关联企业,则可能给相关出口企业带来更加直接的经济损失。”
对于光伏产业对政策过度依赖的问题,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一个行业无法脱离政府扶植而健康成长,那么这种行业本身的生命力可能就存在问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国家可以考虑撤掉扶植政策,这一方面可以促进行业整合,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外国政府以此为由采取反补贴措施。
重重压力下,光伏产业是否注定走入绝境?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王月海表示:“油价走高、传统化石能源短缺,太阳能无疑将成为绝佳的替代品。当前社会上所谈到的‘产能过剩’或者‘盲目扩张’等情况,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还是应该相信通过市场这个‘无形的手’的作用,通过行业的自我发展与调整,光伏产业最终将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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