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作权法:杀死中国音乐?
2012-04-16 10:35:15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数据显示,目前音乐版权方每年拿到的收益不到10亿元,相当于整个产业产值的2%左右。
日本和韩国的版权方在数字音乐产业拿的分账比例是90%,在欧美,版权方拿到的平均产值是70%。
周亚平曾参与《两只蝴蝶》的无线市场开拓与CD销售,从中获得了几千万元的收益,但除此之外的权益却很难收到,2006年,周亚平曾为此打官司,后得知适用方已与一集体管理组织签署了授权协议,当时,周亚平并未与该协会签署协议入会。
不过,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的账单每一笔都值得推敲,公开透明就差个人隐私没公布了,“我们的管理费只收取15%,这应是一个平均的数字。”
有音乐人建议,音乐版权机构应至少有三家,如果“60条”、“70条”不删的话,一些机构的圈地发展必将形成集体管理组织对音乐版权收益的垄断。
一些音乐人表示,目前音乐版权真正的收益方之一是北京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天合”)。
5年前,卡拉OK版权收费在各地陆续启动,当时同样引发争议。北京天合是中国音像协会和文化部委托的收费机构之一。
资料显示,这家正是成立于5年前,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出资单位分别为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融盛世投资有限公司,各占股50%,目前已经在多个省份成立了“天合”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天合近年来均处于赔本赚吆喝的状态,2007年~2010年的净利润依次为-0.2万元、-879万元、-5969932元以及-9266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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