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国标:政府请客谁来买单?
2012-06-06 10:37:51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徐勇认为,在中国诚信体系建设远未完善的情况下,买家往往不相信卖家,不相信快递公司,所以才会出现对于开箱验视的需求。但从服务角度来说,开箱验视行为本身应该属于增值服务,快递公司提供这种服务,会影响到作业效率,增加一定成本,所以很难主动提供。
徐勇举例说,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凡客诚品全部启用自己旗下的快递公司,并且在宣传中就以“开箱验视,当场试穿”作为卖点。由于快递公司是其投资的子公司,由此产生的成本均由凡客诚品来承担,这样才不存在快递公司对开箱验视进行抵制的情况。
徐勇表示,此次国标只是笼统的规定了相关服务标准,但是在执行规则方面并未细化,且国标并非强制性标准,快递公司即使不执行也没有惩罚措施,其效力必然大打折扣。
国标遗憾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出台国标是基于快递行业整体意义上的指导性标准,但是各个快递企业的情况不一,而且在市场规律为导向的今天,如果标准制定太死,可能会限制快递企业的自主经营。”上述快递公司人士认为。
徐勇也认为,标准应具有前瞻性、可视性、可操作性等几个特点,但此次国标在一些方面并不尽如人意。
“首先是关于快件赔偿问题,目前法律往往依据合同法的标准来探讨快递公司的格式合同是否违法、是否公平。但合同法不可能对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徐勇表示。关键问题还在于对于快件赔偿标准作出明确规范,目前的情况是,当快件遗失或损坏,消费者不知道该赔多少,快递公司也不知道该赔多少,法官也不知道该判多少,这无论从何角度来看都是不公平的。
“当快件遗失情况发生时,同样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地区可能判赔全价,另一个地方可能只判赔两百元。”徐勇说。
他建议,可参考铁路及航空运输中关于包裹、行李遗失的相关规定。据前瞻网记者了解,在民航总局颁发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有这样的规定,对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徐勇认为我国《邮政法》也可增加针对快件遗失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针对国标中关于开箱验视的内容,徐勇也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快递服务最基础的服务内容就是递送功能,像开箱验视等属于增值服务,是客户的额外要求,增加这样的服务必然要增加成本,那么客户就应该为此埋单。
“开箱验视更多就是为了商家提高服务信誉、口碑、吸引客户的营销手段,不让客户承担那就该卖家自己承担。”徐勇表示,但是现在的情况是,电商和消费者都不愿为此付费,却要快递公司来承担,这显然并不合理。
此外,国标只是笼统规定了开箱验视,但是如何验视,怎样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等细则并未明确,也是国标遗憾之一。
徐勇对此建议,可要求快递双方签订相关合同,明确约定是否支持开箱验视,对于验视内容、验视程序、验视费用等由双方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甚至可以将此内容写入运单,让用户也清楚明白。凡是不签订合同的,快递公司均有权拒绝验视。
“标准应该是很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但现在的标准并不具备这些特点。”徐勇说,此次国标意义更多的在于,企业可以依据此标准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至于认真执行短期内并不乐观。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