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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状告王老吉再次败诉:登报致歉+赔偿500万

 2014-11-19 14:24:08 责任编辑:刘敏 来源:前瞻网 作者:罗剑

王老吉加多宝多年纠纷演变始末

清朝道光年间(约1830年)王泽邦初创王老吉凉茶,王家第三代传人将凉茶店开到香港、澳门,并将王老吉橘红底杭线葫芦商标注册。

1949年,王老吉被一分为二,广州王老吉凉茶被归入国有企业,香港的王老吉则依然由王泽邦家族后人把持经营。

1995年,广药集团将罐装王老吉品牌的使用权租给香港加多宝,广药继续销售绿色盒装王老吉。2002年11月,广州王老吉与香港王老吉双方签署了10年使用权转让协议。

2008年,四川地震,王老吉捐款一亿元,被全国网友熟知,本身营销策略,让王老吉全国销售冠军。

2012年,香港鸿道集团输了官司,改名加多宝,但仍用红色包装(原王老吉包装由香港鸿道集团设计)。

2012年7月,加多宝就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将其告上法庭。

2013年12月,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驳回了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2012年11月,广药以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系列广告词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并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中禁令。

2013年1月,广州中院下发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广告语,如果加多宝胜诉,针对禁令,广药需赔偿加多宝500万元。此后,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相关宣传行为构成对广药的不正当竞争,停用宣传语,同时需赔偿广药损失及诉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公开道歉。加多宝不服,随即提起上诉,与此同时,加多宝在诉中禁令下达后更改的广告词“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再次被广药起诉。

企查猫

2014年8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即日起停止使用并赔偿80万元。

2013年5月,加多宝推出新的广告片“加多宝·传人篇”。不久之后,再次被王老吉起诉,称其涉嫌诋毁王老吉商誉。

据《中国经济周刊》粗略统计,近年来王老吉与加多宝发生的相关诉讼案件将近20起,涉及包装装潢、广告语纠纷、商标侵权等各种理由,甚至还有一起双方员工间的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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