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可申请调换 两类情况不予受理
2014-12-19 10:15:35 责任编辑:吴鸿庚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北京公租房可申请调换(资料图片)
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微博昨日对公租房调换相关问题进行解释,明年起,租房合同有效期超3月的公租房,可在同套型内调换。享受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在调换调整公租房后,要及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补贴领取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两类换房申请将不予受理。
明年起,如果想调换公租住房,只要租赁合同还有3个月以上有效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以换,但必须“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才行。也就是说,一居不能换两居,但可以换楼层、朝向、位置。重签合同后,租赁期限为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有换房需求的承租者,需要向公租房项目管理服务站提交《承租家庭申请书》、身份证明、合同等。产权单位把项目名称、面积、楼层、朝向、户型、租金、租期、调换要求等信息发布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调换的家庭都可以登录这个系统“找对象”,然后就结账、签约、换房。
对于调换手续,住建委表示,互换双方“看对眼儿”之后,先各自结清原来公租房的费用,然后带着各自的结清证明、身份证明、原租赁合同等材料,共同到产权单位指定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房屋调换协议书》。最后,再跟新房的产权单位签租房协议,就赶快搬家换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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