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我的慈善观 企业该怎么捐款
2013-07-19 14:43:40 责任编辑:QZ112 来源:前瞻网
我们的民族有悠久的文明,儒家主张的“仁”具有明显的慈善意味,佛家的“慈悲”更是慈善的心理基础。在历史上,汉唐时僧侣济贫、赈灾,宋代养老扶幼事业勃兴,明清时民间慈善团体星罗棋布。因此,我们的慈善事业有着良好的传统。只是最近几十年,由于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们,对社会的回报不尽人意,加上慈善机构运作的不透明,才出现了现在的慈善乱局。事实上,对于我们这个有着慈善传统的民族而言,有些人的劝善行为,多少有些讽刺——真正善良的人,不用劝也会行善;心地不好的人,单凭一次晚宴,也很难引导其向善。
前面说过,在公众媒体中,大午集团的慈善行为并没有什么新闻,更没有引起什么轰动效应,这是因为大午集团的慈善,不是追求大鸣大放,而是采取了“润物细无声”的方式。
大午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以传统儒家思想,当代法制思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三结合作为企业治厂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先学做人,后学做事,将企业建成了“好人相聚的地方”,也逐步形成了大午集团的慈善原则,概括起来就是:“救亲不救疏,救近不救远,救农不就城,救急不救穷”。
“救亲不救疏,救近不救远”,并不是从我个人的角度来分别亲疏远近,而是从集团的角度来区分的。这里的“亲”、“近”,不仅包括我们的干部员工,也包括干部员工的家属,以及我们的客户、供应商、消费者和周边社区的民众。
企业需要照顾的,首先就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如果一个企业连自己的员工利益都不能保证,甚至对员工进行压榨和摧残,即使对外捐款再多,也透着一种伪善意味。
企业必须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生产合格的产品,本来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但现在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尤其是食品行业,问题层出不穷。一个企业不能“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尽到企业应尽的本分,捐再多的钱,顶多算是一种自我救赎,并不是真的慈善。
客户、供应商和企业周边的民众,同样与企业利益攸关,应当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获得企业的回报。
“救农不就城”,大午集团是农牧企业,本身又建立在农村,因此大午集团一定要先回报当地农村,而不是为城里人解决困难。
“救急不救穷”,这是古训,也是大午集团的慈善原则之一,对于符合我们的慈善原则而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尽力帮助,但如果被帮助的人不求上进,甚至依赖企业的救助,那么集团将不再给予其救助。
在具体实施中,大午集团的做法有:
一、在集团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比例,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作为公益事业基金,专款专用。
二、设立工会,并有专人负责工会会费的使用。工会根据集团制度,定期开展敬老扶贫活动。随着集团规模的扩大,敬老扶贫的对象也渐渐增多,救助范围逐渐扩大,从原来的几个村庄,到现在的周边二十几个村庄。
三、为周边村庄修路架桥。自集团成立以来,共修建公路四条,惠及周边二十几个村庄。设立集团班车,方便村民出行。
四、在集团的中学里,集团员工子女和附近村庄的孩子减半收费。其他地方的贫困生可以享受减免政策,直至免费。学习成绩优良的贫困生,还可以申请生活补贴。
五、投资兴建公园、医院。员工和村民可以免费游览公园,享受低价的医疗保障。
六、定期组织大型的免费娱乐活动,丰富员工和附近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大午集团的这些措施,当然没有裸捐的轰动效应,但三十年来始终如一,在集团的带动下,敬老爱幼蔚然成风,附近村镇多年没有发生刑事案件,企业和周边村庄都非常和谐。
我称不上慈善家,但我认为,企业做慈善要立足当地及周边,不带功利思想,不求回报,争取造福一方!从这二十几年的实践来看,大午集团基本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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