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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槽会死星人王尼玛:暴走漫画不会沦为一时潮流

 2014-05-16 10:02:07 责任编辑:林一 来源:前瞻网

使移动版暴漫接近PC的体验是努力的方向

暴走漫画有这么数量庞大的粉丝,应该说很大部分流量得益于移动端,我们也越来越发现移动端的用户群开发起来确实潜力很大。用户原本都是PC端的,除了把网站的内容力争做到最好外(除了自己创作漫画和视频,还要审核出好的投稿),还要做好社区感。除了制作器的开发外,我们还发了网站内容分类、网站专区活动、表情中心、作者级别胸章、尼玛币(暴漫专属虚拟代币)、暴漫官网论坛等等。

原本我们产品的移动端功能设计,就只是为了能让PC端用户用手机看暴漫而已,因为用手机制作暴漫,实在是太困难了。但是我们攻克了很多技术难题,开发了移动端(包括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制作器,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并优化了手机屏幕制作暴漫的用户体验。除此之外,移动端的功能和内容尽可能完善、玩法也尽可能的接近PC端。这些都是我们日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暴走的商业模式:把广告融入漫画/视频

商业模式还是以广告为主。模式应该算是区别于新型互联网广告模式却有些近似于传统媒体模式。大家应该基本看不到暴漫的任何平台有广告位,包括任何banner、push、图片或文字广告。

我们真的不喜欢看广告,再好的产品,有了旁边不停闪烁的广告,你就会有点烦躁,尤其是那种可以挡住视线的富媒体广告,即使现在渠道广告已经成为各站各平台都有的,而网友又能从内心接受的一种广告模式。核心用户和粘性用户就不说了,影响不大;如果是新用户,尤其是APP用户,还没有了解我们的品牌和产品,一旦跳转到了别的页面,是否还回回来我们站呢?我们却很担心我们的用户,怕他们哪怕有一点点不喜欢我们了。

于是我们想到了电视广告的传播形式。电视广告我们看到了这样几个特点:如果一个台的节目都做得好,那么广告主和广告质量也高;如果一个节目好看,那么中间插播广告我不会换台,生怕错过马上开始的节目;如果广告做的有创意,我不仅不反感,反而会跟着一起念广告。

企查猫

那么,换句话说,互联网产品也一样,如果一个品牌和产品本身做的好,那么他会吸引优质的广告主;如果我们把广告融入在漫画或者视频产品中,做的有意思,那么至少不会让我们的用户排斥我们,在一笑之间和不经意之间看了广告。现在的网友,都是很精明的,广告摆在那儿,大家都知道那是广告,去点击的人却不会像前几年那么多了,即使点击、下载了,终究转化成粘性用户的那部分人还是不多,效果还是会有限。反而,符合人的认知过程的广告,恰恰是电视广告的思路模式。倘若能做的好,既不会损伤自己的用户,也会对广告主负责,是个两全的办法。

至于暴漫对传统动漫企业的启示,传统的动漫企业我们不是很了解,应该还是通过销售自己漫画作品的著作权为主吧,发展思路应该不会很接近。我们的思路和模式仅供参考,传统动漫行业有自己成型的发展之路,我就先不做太多建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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