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认为,这项行政处罚措施的调整是涉及很多人利益的,即使这种调整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但在调整时毫无疑问应该有充分的公开、公示的过程。这是一个执法程序上的调整,从公开和社会参与度来说,这种规则的制定要做到广泛参与,要有更高的透明度。此外,民众的认可度也是必要的。
如果说此前北京市交管局召开过群众座谈会,说起过这个事情,那应该算是一种征求意见的方式。但不是说过就算是有效公开了,毕竟公开要达到知晓度。从法律上讲,足够利害相关者应该对此充分知晓。
王锡锌表示,执法部门应该按照特定程序公开,至少要在交管局的网站上,或者交通台、媒体等渠道公开才能达到一个效果。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