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头重申限涨令 销售均价不得超过首次预售均价
2013-03-14 11:27:14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土委)13日晚重申,深圳正在沿用两年来调控楼市的做法,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
前瞻网获悉,这被外界称为“限涨令”的新措施,并没有形成文件,而只是以口头通知形式,在近期传达给开发商。按照该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无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
深圳业内人士表示,“限涨令”出台背后,是深圳新一轮房价上涨压力加大。而这次重申限价,不是按照区域均价或者全市均价计算,而是细化到了每个楼盘,不能超过自身上个月的价格。相当于在2011年限价令的基础上又从严执行了。
规土委承认,重申“一房一价”,正是为了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的有关规定,下一步,还将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联动措施。前瞻网记者获悉,不仅是深圳,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地方政府都在悄然布局落实“国五条”细则。
而房地产信贷政策也面临调整。央行行长周小川13日明确表示,将用调整首付比例等信贷政策控制房价。
重申“限价令”
13日,规土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外界所称“限涨令”并非新措施,而是已有、现行政策。该人士还称,按深圳现行预售政策,同一个房地产项目同一类型房源,其销售均价不得超过首次预售均价。
前瞻网了解到,深圳限价政策于2011年4月首次出台,规土委采取新的预售备案系统,对每个项目进行价格上限限制、分片区制定均价上限、超过价格上限的将不能获准预售。2011年深圳房价控制目标是,涨幅不能超过10%。
2011年7月,深圳限价令升级,对龙岗等区域新增预售项目分户型、按月实行限价,且要求环比不能超过上月,即为“零增长”。
深圳多位地产界人士表示,虽然深圳的限价令2011年便已出台,但自2012年市场陷入低迷之后,深圳的限价令在执行层面已经放松,几近失效。去年深圳推出多个高价楼盘如售价6万元/平方米的招商伍兹公寓、售价8万元/平方米的金地天悦湾,以及售价6-7万元/平方米的华侨城水岸等。
“在房价出现上涨之时,为了完成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有关部门会利用"限价令"来协调全市均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人士说,当前正是深圳房价敏感的上升期,房价上涨预期非常强烈,限价收紧一点都不奇怪。
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深圳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为18524元/平方米,比2011年同期的18533元/平方米下跌了0.1%。
但进入2013年后,深圳楼市成交和均价均明显上涨。2012年1-12月份,深圳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累计成交面积为36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5%,是2010年以来的最高成交规模。
据深圳搜房网数据监控中心统计,2013年2月,深圳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20627元/平方米,环比1月份上涨4.72%,同比2012年2月份则上涨22.58%。
有关部门感受到了这种压力。深圳规土委也坦承,进入2013年以来,深圳有多个高价位楼盘上市或即将上市,房价上涨压力加大。
规土委称,为避免全市房价过快上涨,已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经价格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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