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2025年1月9日

为防新一轮跑路潮 温州要求缴纳150万工资保证金

 2013-06-08 11:26:02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一名要求匿名的律师表示,这份《通知》文件当中并没有关于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及保证款监管方面的条款,瓯海区中小企业多如牛毛,即使按照最低5万的标准来收取,算起来也是很大一笔钱,这笔钱怎样使用谁来监管必须引起足够的注意。

“地方政府这类费用的征收,预先有没有听取企业的意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没有开过相关的听证会,做出这样一个政策决定,是否征求过企业主的意见,是否征求过企业联合组织的意见,是否符合温州当前的经济形势,我觉得这些都值得商榷,就我而言,因为我是站在中小企业的角度和立场来讲,所以我是不赞成这么做的。”周德文直言到。

据前瞻网了解,2008年8月,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原有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基础上重新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实施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障金的设立、缴纳、支付和补足、调整和退还、诚信记录等相关程序及相应责任。

2009年12月,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表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建立,能较好的约束企业主的逃逸行为,履行应尽的责任,就算企业经营者逃逸,也有足够的资金来解决拖欠员工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12月,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回复温州市市政协委员厉汉华《关于建立拖欠工资的高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建议》时提到,对于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出台的具体时间,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强调目前还在积极探索当中,同时直言这块存在法律空白,缺乏法律依据,出台有一定难度。

企查猫

仅事隔四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于2013年1月正式印发《租用场地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此项办法的出台,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58号)制定。很明显,这两条法律法规发布时间都位于2009年之前。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关注前瞻微信

意见反馈

暂无网友的评论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