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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内将新建300家药品平价商店

 2013-07-18 10:48:18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截至6月底,广东已经建成117家药品平价商店,年内将新建共300家。平价药店销售的平价药品治疗类别不少于15类,剂型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0个,价格优惠幅度低于周边1公里商圈同类产品5%以上。

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为拓展价格惠民的新渠道,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平价药店已列入广东省今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截至6月底,广东已经建成117家药品平价商店,年内将新建共300家。平价药店销售的平价药品治疗类别不少于15类,剂型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0个,价格优惠幅度低于周边1公里商圈同类产品5%以上。

全省已建药品平价商店117家

据了解,去年7月,省物价局会同药监局、人社厅等部门选择广州、中山、梅州和佛山的禅城区、三水区作为试点市(区),探索建设药品平价商店。从试点情况看,药品平价商店销售价格普遍低于周边医院和药店价格的5%-10%,个别品种达40%,受到百姓欢迎。

同时,药品平价商店的药品销量及销售额也得到上升,初步实现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双赢。今年初,药品平价商店建设被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计划新建300家药品平价商店。截至6月底,全省已建立药品平价商店117家。

近日,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保厅、卫生厅、药监局、中医药局等6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平价商店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广东省药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并出台了药品平价商店准入、牌匾标识、平价目录、考核退出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企业可自愿参与平价药店建设

根据《建设方案》,药品平价商店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药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合理设定准入条件和程序,明确价格优惠幅度和经营平价药品品种的遴选原则,制定平价药品参考目录,规范企业价格行为。企业可自愿参与,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政府约定权利和义务。

目前,各地药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主体主要是具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品零售龙头企业。如中山的中智大药房、佛山的健民医药连锁店、广州的大参林连锁药店和广东金康药房等。此次《建设方案》中也提到,要选择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配送能力强、管理规范、具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品零售龙头企业建设“药品平价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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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次出台的《药品平价商店销售平价药品目录管理规定》,药品平价商店经营的平价药品主要是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治疗药品,具体品种和类别实行目录管理。省物价局已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公布了《广东省药品平价商店平价药品参考目录》,各地可根据实际,从中选择,也可在省目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药品平价商店销售的平价药品治疗类别不少于15类(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分类),剂型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0个,固定销售的剂型品种原则上不少于100个。常见病、慢性病治疗用药以及销量大的OTC药品占全部平价品种的比例应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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