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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内蒙门槛低或致PE基金非法集资热

 2012-05-25 10:35:34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PE蜂拥新疆

资本的逐利性一方面让天津因为提高监管门槛而失宠于股权投资公司;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凭借优惠政策,成为PE蜂拥的“新热土”。

新疆金融工作办公室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新疆股权投资类企业增至337家,其中新注册基金达250家,区外迁入的基金87家,管理资产超过800亿元。

从目前各地股权投资注册要求来看,北京、上海、深圳、江苏、重庆、天津等地基金注册资本均要求不低于1亿元,其中北京要求最高,基金注册资本需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

而在新疆、内蒙古,注册资本则只需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仅为天津一半。

税收方面西部地区也更为优惠,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并且在个人所得税上享受相关财政奖励政策。以新疆为例,国内其他地区普遍的所得税政策为企业所得税25%,如果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股东是自然人,还存在双重纳税的问题,对其投资收益还需征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2%,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自然人股东实际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6%,远低于其他地区。且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此类优惠政策,对于股权投资企业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清科研究中心观察到,目前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依然保持较高注册门槛,而加强股权投资注册监管已成为全国自上而下的政策取向,未来这些地区监管趋势必然更为规范、严格。

与此同时,随着近几年东部发达地区投资竞争日趋激烈,已有不少投资机构开始将目光转向拥有更多资源及优惠的中西部地区,考虑在当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利用项目就近的优势。目前已有不少落实注册。

以新疆为例,新疆股权投资类企业从去年年初的10余家发展到目前的300多家,股权投资企业数量跃居西部大开发省份第一位。

罗玉说,“从享受政策支持和优惠力度角度,以及股权投资机构地域布局的角度考虑,以新疆为代表的西部地区将成为新的注册热土。”

有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监管经验有限,势必会让一些经验丰富的公司有机可乘,大钻政策的空子。

业内专家提醒,“在吸引注册的同时,当地主管部门同样需要注意相应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防止出现新的违规问题。”

此外,一位资深PE法律人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实际上,发改委新规中关于“合格投资人”核查至自然人和对重大事件及时报告等新加规定,对于规范PE行业各种不合规行为是非常合理的,但囿于其仅为部门规章这一软肋,相较于违规而获得巨大利益,发改委新规中对规避备案监管的处罚和运作不规范的处罚仅为在相关备案网站上公告,作用实在是有限。3月末,天津滨海新区10余个PE监管部门人员被召集参加关于《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学习会。

“西迁热”存在隐忧

“PE西迁,未必是完全冲着优惠措施。” 在优惠政策的诱惑下,一些PE决定选择将PE基金注册备案地从天津迁至新疆。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他们中的多数,主要是为了规避PE备案监管。”

即便如此,西部省份加强PE监管,已是步步临近。此前,金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卫峰遇到新疆负责PE监管的官员,常被问及天津为何要出台提高PE基金注册备案门槛,如何通过备案监管打击PE基金非法集资等。

“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PE基金异地办公的监管问题。”新疆某经济开发区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认为。

此前新疆多个经济开发区为了吸引PE基金落地,仿效天津的优惠措施,允许PE基金不在当地办公且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注册场地。而天津滨海新区部分功能区已要求注册PE基金必须在当地设立办公场所,便于就地监管PE基金的募资与投资是否合规,原先的异地办公优惠措施几乎被取消。

不可避免的是,国家发改委与地方政府在PE监管方面依然各自为政,无形间给PE基金规避备案监管提供了灰色操作空间。

按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募资规模5亿元的股权投资企业需要在国家发改委备案;不足5亿元的则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备案。但截至目前,除了天津市出台675号文对1亿元至5亿元PE基金执行备案监管,其他省级PE监管部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配套操作指引迟迟没有出台。

“地方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统一PE基金备案监管尺度很难。”一位地方金融办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大量操作PE监管措施“新老划断”,其中最大难点是如何让地方政府PE基金的LP最低出资门槛与发改委接轨(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对PE基金LP最低出资额设定在100万元至500万元,远低于发改委要求的1000万元)。而来自地方政府的更多顾虑是,一旦调高将会妨碍吸引PE基金扶持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措施。这便让少数募资规模5亿元以上的PE基金有机可乘。

按国家发改委PE备案的通常流程,PE基金先前往地方政府备案,再由两者将备案资料转递国家发改委备案。如果地方政府与发改委缺乏密切沟通,PE基金就可先按当地政府要求完成注册,即使省级PE监管部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配套操作指引出台,地方政府也得考虑PE基金监管“新老划断”操作难题,对已注册PE基金延续以往的宽松注册及监管措施。

今年3月,天津市出台《补充通知》,对存量PE基金备案管理执行相应新老划断的备案门槛,将存量PE的自然人LP最低出资门槛从200万调回至100万元,足以让PE看到规避备案监管的希望。

企查猫

在一位PE基金合伙人眼里,多数募资规模超5亿元的PE基金逃避备案监管的最大“驱动力”,是担心若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建立PE基金财务信息与重大投资报告制度,除了过度公开基金投资决策信息外,一旦LP募资环节存在瑕疵,会遭到发改委追究。其中最大的隐患是少数LP实际出资额未达到发改委要求的1000万元门槛。

综上来看,在PE备案有序推进的过程中,仍然暴露出诸多隐忧,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部分细节亟待完善,终结问题PE野蛮生长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地方政策如何和中央配套,双方相互磨合磋商,最终达到协调一致、共同堵截漏洞,引导PE合法健康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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