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投资1187亿治水 计划八年实现目标
2013-03-21 14:54:0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推行“河长”责任制治污
根据《计划》,广东将实施分区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对珠江广州河段、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花地涌、深圳河、淡水河、石马河、前山河、茅洲河、大燕河、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污染流域治理实行“河长”责任制。按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由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广东将制定“河长”考核奖惩办法,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进行约谈,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批评,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提拔。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
七项任务
一、实施分区控制,优化社会经济布局
二、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
六、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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