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上风电获政策支持重点发展
2012-03-08 08:14:46 责任编辑:QZ067 来源:前瞻网
打造千亿元级新能源产业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新能源既是上海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突破能源资源约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规划》中叶明确表示了,上海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任务上,还十分艰巨,与此同时,新能源发展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针对加大新能源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将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完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重大创新技术开发应用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引导区县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新能源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明确的支柱产业,要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在整个“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总投入为180亿元,其中100亿元发展风电(陆上风电30亿元,海上风电70亿元),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其他各为20亿元、40亿元和20亿元。而这180亿元或将直接带动千亿元级产业的发展规模。
《规划》中叶明确指出,到2015年,在装备产业方面,使上海率先成为全国新能源核心技术研发基地和装备产业服务业基地,提升设备总成套、工程设计总承包和系统总集成能力,打造千亿元级新能源产业。尽快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引入国内外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重点实施高层次海外人才“千人计划”。业内预计,未来新能源领域的从业人数将达到5-10万左右。
与此同时,《规划》还提出将建立新能源市场交易机制,构建综合性交易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能源产业项目,构建新能源投融资平台,探索培育碳资产管理公司、碳经纪商和绿色信用评级机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公共咨询平台,为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项目设计、经营策划、服务评估等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大新能源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规划》也明确提出,将重点扶持专注于新能源领域的专业创业投资企业,鼓励新能源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充分利用现有金融资源,通过战略重组、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产业能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信贷支持及信贷审批、金融服务、重大项目信息沟通等方面加强改善,以进一步就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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