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2024年12月23日

陕西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经营者将获租金贷款补贴

 2012-05-26 14:18:18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从2012年到2015年,陕西省将在社区居民集中的地区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减轻市民“菜篮子”负担。

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意见》明确,从2012年至2015年,全省各地要在交通便利、居民消费和居住集中、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平价商店。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在城镇居民大中型社区一定范围内建设1个以上的平价商店。有条件的县力争不少于10家、区力争不少于15家。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平价蔬菜、水果类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

企查猫

陕西省将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经营者参与平价商店经营。同时鼓励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开辟平价商店和本地菜农直销区域,降低流通成本。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可与选定的农户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指定种植品种专门供应平价商店,实行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政策上,平价店将享受优惠价格。单纯经营的平价商店,水、电、热、气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单独装表计量;无法单独装表计量的平价商店,按实际经营面积占经营场所全部营业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应的水、电、热、气量,执行优惠价格政策。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应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平价商店建设,原则上用于扶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的资金规模不应低于全年基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直接用于支持平价商店建设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应低于全年基金总额的15%。对平价商店经营者承租经营场所的,可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贷款自购经营场所的,可给予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对经营者在多方面给予便利,鼓励他们参与经营。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关注前瞻微信

意见反馈

暂无网友的评论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