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申请社会资本办医试点 鼓励民资办医疗机构
2012-08-04 16:41:53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浙江温州计划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医疗产业,正在酝酿大手笔。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之后,浙江省一位知情官员处表示,温州市正在申请成为全国性社会资本办医试点,一个包含五大方面30条内容的《温州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形成。
上报国家的草案中包括土地划拨、税收减免、人事制度往公立医院靠拢等核心内容,提出收支结余提取适度回报,设立医疗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民营医院前三年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创新做法。草案还提出,温州市级财政每年至少拨2000万用于扶持民办医疗机构,并给大型建设项目一定额度内贷款免息。
“这只是方案草案的设想,能不能付诸实际操作,还需要等待国家有关方面的最终意见。”该知情官员称。
另据当地知情人士证实,7月13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到温州评审过后,肯定了温州做法,希望其为全国推进社会办医提供示范经验。
上述知情官员透露,温州推进社会资本办医试点方案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一旦获国家批复后,将立即发布,针对方案的1个实施意见和11个配套政策文件也将同期推出。
从不得分红到有限度计提
“非营利性医院不得分红”一度是社会办医的瓶颈,民资进入医院领域难以获得持续回报。此次温州试点将在此关键点进行突破。
上述知情官员介绍,根据不久前全国有关会议精神,在社会资本办医的投资回报问题上,允许作一些探索。浙江省方面曾设想,以加速折旧的方式代替分红,或者通过某种合理的形式派发“股息”等。
在这次温州的改革中,经过激烈争吵,实施意见达成一致: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它有关费用后,如当年仍有收支结余,可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年奖励幅度不超过“以举办者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利息额”。
此外,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歇业清算中,温州方案草案也一改以往“投资人对所投入的财产不保留或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的惯常规定,而是规定“可以领取不超过其所投资产增值部分10%的一次性奖励”。
此番试点方案草案,在财税政策上也试图突破。
上述官员透露,温州已成为国家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利用该试验空间,当地意图设立医疗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带动投资,并推动股权融资,尝试融资担保;此外考虑推出医疗信托投资基金、医疗健康债券等创新型融资产品。
同时,还将试点营利性医院以其自有资产为债务进行担保。“这一点和目前社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温州还在和国家有关方面协调中。”该官员称。
此外,对新设立的营利性医院,前三年会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考虑返还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以及返还改扩建医院新增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民办医院贷款(包括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进行贴息。
上述官员称,温州市本级财政每年还将拿出不少于2000万元设立民办医院的奖励和补助基金,县一级财政也将有相应的资金配套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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