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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08-28 07:47:1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加强节能减排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管理水平

建立纺织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实施企业节能重点工程。大力推进企业能源三级计量管理,建立健全纺织行业能源监控和服务机构,加强企业能源合同、行业能效对标达标、制定碳排放核算指南、节能在线监测等的管理。推进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全省列入清洁生产名录的印染企业要分批分期实施。

(二)推广节能降耗、资源再生、循环利用新技术

加快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及节能减排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减排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运用信息技术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废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逐步建立健全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设立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管理和监控体系。组织制定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图。鼓励企业加快高效、低成本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加强对纺织制品再生循环利用的宣传教育。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减排治理

完善行业准入条件或产业政策,严格新建项目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和土地审批,遏制生产能力的盲目扩张。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重点淘汰和改造效率低下、消耗高、污染严重的化纤切片纺以及后加工装备,落后的棉纺、非织造布、革基布、涂层复合等加工装备,高能耗、高浴比、低性能的染整生产线,落后的服装服饰加工生产线等。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建立健全新建项目与淘汰落后、污染减排相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减排的监督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棉纺织、化纤、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加大《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和《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的贯彻实施,加强污染综合治理。

(四)加快印染绿色生产和染整集控基地建设

按照水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全省染整企业集聚集控建设。以全省染整企业集群和已形成集控的地区的石狮、晋江、长乐等地区为基础,建设全省印染绿色生产和染整集控基地,相应建设专业化印染行业污控中心,通过优化资源、重组整合、资产置换,加紧改造、扩建和新建,扩大规模,努力在3-5年内,将全省70%以上的染整企业集中到染整集控园区,走规模化、集约化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模式,集中供水、供热、供电,集中污水处理,建立染整技术服务公共平台,培育染整优势龙头企业,建设福建绿色染整生产基地,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十二五”末,工业增加值能耗、产品单位能耗和废水排放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专栏5:纺织工业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重点工程

实施低碳节能工程。服装企业蒸汽改善装置推广工程、空压系统能源优化工程、棉纺企业能源系统优化技术推进工程、新型高效节能纺丝冷却装置及技术等。

绿色环保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数码印花技术、小浴比染色技术、生物退浆精炼技术、清洁制溶解浆技术、纤维原液染色技术、针织物平幅水洗技术、活性碳纤维吸附废气技术等低污染低排放技术。

资源再生循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丝光淡碱回收技术、废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废旧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技术、聚酯瓶再生纤维生产技术等。

六、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集群做大做强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

发挥全省区域比较优势,以可持续性发展为原则,引导全省纺织产业区域分布,形成跨区域的产业链上下游、价值链各环节相协调的区域布局。加大泉州、福州、厦门等沿海纺织发达地区的纺织产能、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的幅射作用,以占据国际纺织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为目标,加速推进产业升级。重点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时尚化、差异化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现有纺织产业集群水平,推进时尚创意中心、营销中心和研发中心的建设。内陆地区继续加大利用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科学规划,优化环境,提升和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纺织产业。重点发展竹、木、麻及其它速生植物纤维素新材料行业,围绕新一代革基布的棉纺织造行业,服装、家用纺织品加工行业,产业用纺织品新材料和后加工行业等。

(二)加快产业集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纺织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努力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引导同类及关联度高的企业入园集聚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效率,提高污染集中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围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质量检测和认证、教育培训、信息化服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配送等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质量检测、产品研发、人才培训等功能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鼓励服务创新,发展投融资、技术转让、法律服务、市场推广等新型服务功能。“十二五”计划在长乐、晋江、石狮、永安、尤溪、长汀等地建设5个以上纺织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推动产业集群做大做强

依托全省已形成的区域纺织特色产业集群,引导集群内部中小型企业围绕大型龙头企业、终端自主品牌产品,进行“专、精、特、新”的专业化生产和协作,延伸产业链,实现大中小企业配套生产,提高纺织产业集群的规模和聚集力。重点培育2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泉州、长乐纺织产业集群及产值500-1000亿元的莆田纺织鞋服产业集群。进一步促进晋江及其周边纺织集群特色城镇形成的化纤-织造-染整-服装-纺机产业链优势,以及长乐地区化纤、纱线、经编织造等产业升级形成新的优势,在全省增强核心带动和强大辐射作用。

(四)促进产业梯度转移

加快沿海地区纺织相关产业向全省内陆的三明、龙岩、南平等地区的梯度转移,进一步增强内陆地区承接纺织产业转移的能力。鼓励沿海地区优势龙头企业实施总部基地与内陆地区生产制造中心的协作发展,鼓励沿海和内陆地区加大合作,建立产业转移创新模式。在产业分工上形成沿海城市以加大发展纺织新型材料、功能性纺织品深加工、都市化服装服饰等产业,研究纺织新技术,培养高技术人才等;内陆地区以大规模发展新型产业用纺织品、生物质纤维基地、面料织造以及城镇服装服饰等产业新型格局,促进全省纺织产业结构朝着布局合理、产业特色突出,分工有序,产业链紧密的发展格局。

专栏6:培育10个重点纺织产业集群

“十二五”加快发展产业用纺织品、化纤新材料、染整面料、纺织服装加工、纺织机械等10个重点产业特色集群,其中争取部分列入全国纺织集群试点地区行列。

1、晋江纺织集群:重点发展化纤、织造、染整面料;

2、晋江纺机集群:重点发展纺织机械及纺机专件;

3、石狮服装集群:重点发展服装、染整面料;

4、长乐纺织集群:重点发展化纤、棉纺织、针织、染整;

5、长乐化纤集群:重点发展化纤以化纤原料;

6、永安产业用纺织品集群:重点发展维纶化纤、革基布、产业用纺织品;

7、尤溪革基布集群:重点发展革基布、产业用纺织品;

8、长汀纺织服装加工集群:重点发展织造、服装加工,产业用纺织品;

9、南平产业用纺织品、服装集群:重点发展针织、童装、产业用纺织品;

10、莆田面料、服装集群:重点发展产业用纺织品。

专栏7: “十二五”福建省各地区纺织工业总产值规划表

企查猫

(规模以上企业统计)

单位:亿元

前瞻经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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